记者近日在我省敬老院建设暨五保供养工作会议上了解到,近年来,我省大力加强农村敬老院建设工作、提升管理服务水平、改善五保对象生活条件,切实维护农村五保对象基本生活,现已将全省22.1万农村五保对象全部纳入供养范围,实现了应保尽保。
在盐津县中和镇中心敬老院里,63岁的安聪德告诉记者:“在这里吃穿不愁,身体有点小病还能就地解决,没有想到老了还有这样的福气。”这个中心敬老院不仅让周边没有着落的五保老人实现了应保尽保,同时还接纳像安聪德这样身体有残疾,丧失劳动能力的特殊人群。按照省委、省政府要求,我省2007年开始实施农村敬老院建设计划,从2007年起,用5年时间,在全省新建和改扩建一批农村敬老院,新增床位10万张,把全省农村五保老人集中供养率提高到45%。两年来,我省以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省级财政资金为主并充分整合利用各种社会资源,重点建设了一批上规模、功能完善、管理规范、有较强示范作用的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大部分地方把五保老人供养工作列入政府重点工作加以推进,把农村敬老院建设列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多方筹措和整合资金,并从政策上加以扶持,保障了项目建设、机构设置、人员配置、管理运行等各项工作的健康发展。截至今年10月底,中央和省级投入敬老院建设资金共2.71亿元,资助建设和改扩建敬老院261所,预计增加床位近2.3万张,集中供养人数将达到21618人,集中供养率达到了9.8%。
同时,我省农村五保老人供养管理水平不断提高,从今年开始,全省农村五保供养对象从2008年的14.3万人增加到22.1万人,生活补助从每人每月60元提高到80元,已实现应保尽保。
记者尹朝平(云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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