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人”的烦恼
今年1月28日,一则“‘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方案’已正式下发,人保部要求山西、上海、浙江、广东、重庆5个试点省市认真做好启动准备工作”的消息,特别是其中“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与企业基本一致”的内容,如同引爆了一颗“深水炸弹”,深深地触动了一批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敏感的神经。
其实,5省市试点方案早在2008年1月21日的人保部新闻发布会上已经宣布,并于当年2月由国务院常务会议原则通过并下发到有关省市,其中就有“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与企业基本一致”等基本内容。
如若“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与企业基本一致”,事业单位将参照企业养老保险制度进行改革,那么新旧办法应如何衔接?现在最通行的说法是“新人新办法,老人老办法”。
所谓“新人新办法”是指新进人员按照新的改革方案执行,直接入社保,对于“新人”来说,退休是十分遥远的事情,眼前大可不必“庸人自扰”;而“老人老办法”,即新办法实施前已退休的“老人”,待遇照旧发放不受影响,当然“皆大欢喜”。
而眼下可能最受影响的,是那些已经在事业单位工作多年而又尚未退休的“中人”。这批人大都是50岁以上,皆是本单位的“中流砥柱”或业务骨干,正当事业“如日中天”之时,却又偏偏遇到“这档子事”,进退两难,着实令他们“不胜烦恼”。
暨南大学华文学院有关负责人在接受《中国经济周刊》采访时表示,“现在,‘中人’在我们学院教职工人数中占有相当大的比重,如果按照方案来执行,学校骨干老师都要求退休的话,那么我们的正常教学活动将受到严重影响。”
有关专家透露,为弥补缺失,改革还采取了“中人补齐”的办法,也就是说,对于那些可能受影响的“中人”,在基本养老金计发上,将有“过渡性养老金”这一项。
据广东省农垦总局有关人士介绍,目前,国家对此尚无统一规定,各地可因地制宜,或以“补差”的办法,与旧办法的待遇差多少就补多少;或在计发时乘上一定“系数”,与其原工作年限挂钩计发养老金,不会出现改革后待遇骤降的问题。
“大势所趋”却“屡屡受挫”
据了解,尽管目前我国退休制度已形成“碎片化”趋势,但是,中央改革的目标和蓝图已越来越明晰:十六届三中全会指出,要“积极探索机关和事业单位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十六届六中全会进一步明确,要“加快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党的十七大报告更加明确指出,要“促进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改革试点并非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第一次启动。
早在1992年,原人事部就曾下发《人事部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在云南、江苏、福建、山东、辽宁、山西等省开始局部试点。但最终由于各地试点步调不一,一直没有形成全国统一的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全面改革方案等原因,改革以失败告终。
在今年3月全国“两会”期间,中国社科院马克思主义研究院院长程恩富教授在接受《中国经济周刊》采访时曾指出,由于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思路、改革设计及改革时机“存在一定问题”,改革试点势必遇到阻力、甚至出现无法推进的现象。(详见本刊第23期《学者提议建立机关、事业、企业联动养老制度》)
国家行政学院公共管理教研部教授汪玉凯在接受《中国经济周刊》采访时强调,从5试点省市了解到的情况来看,这次改革试点显然普遍存在难以推进的情况。
对于选择在金融危机爆发时期进行“改革试点”,也有学者提出异议。“从整个全球的形势并结合我国的经济形势来看,我觉得这不是个好时机。”中国社科院社会政策研究中心秘书长唐钧说。
公务员成为了“攀比”对象
在广东省的实地采访中,记者发现造成事业单位养老金改革推进难的原因是多方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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