甫借邀请达赖访台大出风头的民进党籍高雄市长陈菊近日再出新招,决定在10月举办的高雄电影节上放映有关“疆独”分子热比娅的纪录片《爱的十个条件》,后因此举引发极大争议以及遭遇高雄市旅游观光产业的“海啸”冲击而不得不将影片提前到9月22日放映,同时强硬表示决不取消这一决定,表现出对热比娅情有独钟,此中蹊跷颇值一探。
热比娅何许人也?其乃1951年出生于新疆阿勒泰市的维族女性,借大陆改革开放东风成为新疆女首富,曾任新疆自治区工商联副主席、新疆女企业家协会副会长和全国政协委员,可谓红极一时、名利双收。但发达后的热比娅不知感恩回馈社会,反而走上了分裂国家和偷漏税的犯罪道路,终被大陆司法机关批捕并判刑8年。服刑期间,热比娅伪装悔过,信誓旦旦保证以后绝不再参与危害国家安全的任何活动,骗取了政府的信任,获得赴美保外就医的许可。然而热比娅一出境就脱下伪装重操分裂民族的勾当,并成为国际上几股主要的东突势力的总代表。2008年奥运会召开前后新疆接连发生三起严重暴力恐怖案件,今年又发生了乌鲁木齐“7.5”打砸抢烧严重暴力事件,事后大量证据表明这些事件均由以热比娅为首的“世维会”直接煽动、策划、指挥,证实热比娅是“一个被依法判刑的犯罪分子和一个民族分裂分子”。
至于陈菊其人,1950年出生于台湾宜兰县,70年代起投身于党外反对国民党戒严专制统治的政治运动,曾因“美丽岛事件”坐牢6年,出狱后参与组建民进党,历任“台湾人权促进会”会长、“国大代表”、北、高两市社会局局长、民进党中评会主委等;民进党执政后曾任“劳委会主委”,是民进党执政期间任期最长的“内阁”“部会”首长,2006年当选高雄市市长至今。对比陈菊与热比娅的经历可知,二人年龄相仿,都有坐牢、参政的纪录,但陈菊自20多岁起便投入台湾民主政治运动打拼,至今未婚,始终坚持理想与清廉从政的道德标准,为台湾民主化做出了重要贡献,受到台湾民众特别是南部民众的肯定,这与热比娅不择手段谋取个人私益、在政治上言而无信投机取巧有很大的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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