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二代挑战父母的方式:自毁
生命中最基本的一对矛盾是,每个人都想找到自己的价值感,而且这种价值感总是要在关系中去寻找。
这样一来,假若我的高价值感“我很棒”是建立在别人的低价值感“你很差”的基础之上,这就对别人造成了伤害。
所以,存在主义哲学家们才说:“他人即地狱。”
例如,在父母和孩子这一个最常见的人际关系中,父母和孩子都想寻找价值感,而且都是想在彼此的身上寻找价值感,但假若父母的高价值感“我很能干”是建立在孩子的低价值感“你什么都做不了”的基础之上,父母就对孩子造成了伤害。这种关系越彻底,父母就越是孩子的地狱。
亲子关系的一个难题是,一开始,看上去,孩子的确是什么都做不了,而父母也的确像是无所不能。当孩子越小的时候,父母越是无所不能,对孩子而言就越好。例如,对孩子特别敏感的妈妈,能够凭感觉捕捉到孩子的种种需要,别人只能听见孩子在哭,而这样妈妈能听出不同的哭声,知道这些哭声不同的含义,从而可以在第一时间满足孩子的需要。
所以,心理学家们会说,在孩子1岁前,没有过分的爱这回事,父母对孩子越好,对孩子的帮助就越大,越容易给孩子建立起健康心理的基础。
然而,假若孩子到了两三岁后,父母还是对孩子大包大揽,就阻碍了孩子的发展。孩子明明觉得,自己长大了,能力增强了,很多事情都可以做了,但父母一方面不给自己做事的机会,另一方面还不断否定自己,总是对自己说“你不行”。
这不仅是一个说法,这也好像是事实。的确,有多少孩子在小时候能强过父母呢?如果说到灵性,那么孩子基本上都比父母强。但大人们好像不怎么看重这个,大人们看重的是实际的能力,在这些实际的能力上,孩子的确弱于父母。
尤其是,如果你有强人父母的话,就更是如此。不仅在亲子关系中,“父母行,我不行”这种感觉会一再被重复,在其他所有关系中,别人也都会这么看。
可以说,做强人父母的孩子,并不是那么容易。如果你认为,实际的好处是唯一重要的,那么强人父母就是完美选择。但是,假若你认为,精神上的好处也是同等重要甚至更重要,那么强人父母就可能会带来巨大挑战。
这个挑战的关键在于,强人父母的内心逻辑是怎样的。如果强人父母内在的关系模式是“我行,你不行”,那么,这个挑战就是很难逾越的。
没有人喜欢低下的自我价值感,当强人的孩子发现,他们无法通过超越父母而提升自我价值感后,他们就可能采用另一种方式——通过降低父母的自我价值感以缩小自己与父母的价值感的差距。
于是,就会出现这样的现象:强人的孩子给父母添乱。
福州的“富二代”王某,因调戏少女不成而大打出手。事情发生后,可以看到,其父母动用了一切资源和一切办法去帮助儿子,甚至假扮受害人小肖的家人对警方说,他们已决定和王家私了。
这样的父母,真是神通广大啊,不仅是有钱有权,而且非常聪明,脑子也很好使。但他们可否知道,他们的“败家子”之所以败家,之所以乱来,而且乱来得非常没水平,其原因就在于他们在儿子面前无所不能。
杭州飙车案的肇事者胡斌,他之所以在法庭上否认飙车,也许有着同样的意味。假定他的父母有那么大的影响力,他最好低调一些,在法庭上走走过场,然后再悄悄地让父母搞定事情。毕竟随着时间的流逝,公众可能会逐渐遗忘这一事件,起码怒气会削弱。
现在,他在法庭上再次引起众怒,很可能其真正的动机对准的并不是公众,而是他神通广大的父母。你们不是说我不聪明吗,我现在就不聪明一下,看看你们该如何搞定。
对于胡斌案,我这仅仅是猜测,我不是学法律的,不懂得胡斌在法庭上这番说辞是否为了获得更轻的惩罚,但一想起他在长城上木讷的神情,又想到他多次的极速飙车,脑海里就响起一句话——或许他自己想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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