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社会科学院十二日在此间发布的二00九《企业公民蓝皮书》指出,中国企业慈善发展严重滞后,在目前中国逾一千万家企业中,履行慈善义务、有过捐赠记录的,尚未达到十万家。
该蓝皮书显示,企业公民理念在新世纪初被引入中国,经传播、深化,已在国内企业界得到广泛认识,企业公民建设已取得很大成绩。目前,已有包括中国红十字基金会、中华慈善总会、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新闻周刊》杂志社、中国欧盟商会等在内的二十一家社会组织的积极参与企业公民实践活动。
然而,该蓝皮书提出,中国贫富分化日益严重,作为“第三次分配”,慈善在中国发展依然严重滞后。数据显示,中国每年筹集到的慈善款物约五十亿元人民币,仅占DGP百分之零点五,而美国慈善机构所掌控的慈善资源占其GDP比例高达八至九个百分点。
普及性及公众参与率等方面,中国慈善事业较国外亦有很大差距。资料显示,中国志愿服务参与率仅占全国人口百分之三,而美国的慈善捐赠中,有百分之八十五来自普通民众。
除规模较小外,阻碍中国慈善事业发展的“绊脚石”还包括理念不够成熟、活动形式单一等。对此,该蓝皮书提出,应突出企业在慈善事业中的主体作用,通过对其进行国外跨国企业的经验宣传学习等,促使其承担更多更大的慈善责任。
此外,该蓝皮书还称,缺乏在法律上为慈善捐赠大幅减税、缺乏相对完善的财产保护制度和社会保障制度,及对民间自发慈善活动存在限制等,也在相当程度上抑制了民间的慈善热情。因此,该蓝皮书强调,需培育引导慈善的制度,通过积极的政策导向,解决企业和个人捐赠积极性不足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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