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杰凌晨发生车祸
伤者被送往医院
现场模拟图 郭娟 制图
打电话报案—离开肇事现场—相隔12小时后现身交通队接受处理,周杰在交通事故中的表现,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该起事件是否构成肇事逃逸?虽有多人指证,但因酒精检测结果为零,是否其即便曾经饮酒也会因证据不足而免责?对此,部分法律人士也有不同观点。
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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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杰应以酒驾论处
法学教授刘莘称不应以肇事逃逸论处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交通部法律咨询专家刘莘接受本报采访时表示,肇事逃逸泛指“肇事司机不见了,不让别人知道交通事故是谁引发的”,但周杰自行报案,并主动来到交通队,不应按肇事逃逸论处。
据了解,自《道交法》实施以来,任何一起交通事故发生后,交警都会检测肇事双方的酒精含量,不论身上是否有酒味。基于此,刘莘认为,肇事后留在现场等候交警到场,洗清个人酒后驾车嫌疑,这是驾驶员的常识,可周杰却离开现场,相隔12小时才出现,这不能不引起怀疑。也正是由于其肇事后离开了现场,导致了交管部门“取证不能”,无法测算出其在事故发生时的酒精含量,因此,周杰应该承担“取证不能”的后果,只要有多人指证其曾饮酒,那么就算交管部门没有直接证据,也应认定为酒后驾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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