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3月20日电 民政部日前在其官方网站发布汶川特大地震救灾捐赠款物及使用情况公告,公告称,截至2009年2月28日,全国共接收国内外社会各界捐赠款物760.22亿元。以下为公告全文:
民政部公告第135号
——汶川特大地震救灾捐赠款物及使用情况公告
现将截至2009年2月28日的全国接收5.12汶川特大地震救灾捐赠款物及使用情况公告如下:
一、全国抗震救灾捐赠款物接收拨付使用总体情况
全国共接收国内外社会各界捐赠款物760.22亿元,其中“特殊党费”97.30亿元,其他捐款555.82亿元、物资折价107.10亿元。
非灾区省份、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及有关机构共接收捐赠款物635.26亿元,已向灾区拨付、使用捐赠款物351.13亿元,其中捐款274.19亿元、物资折价76.94亿元。
四川、甘肃、陕西、重庆、云南等5个受灾省市直接接收捐赠款物合计124.96亿元。其中捐款94.80亿元、物资折价30.16亿元。
二、各有关方面捐赠款物接收拨付使用情况
1.民政部。
民政部本级共接收抗震救灾捐款49.49亿元(不含中组部转交的79.88亿元“特殊党费”),已拨出48.24亿元,其中拨付四川灾区22.28亿元,甘肃灾区17.30亿元,陕西灾区7.63亿元,重庆灾区0.59亿元,为灾区直接采购救灾物资0.44亿元。余款及今后陆续收到的捐款将商有关部门及时拨付灾区。民政部未直接接收捐赠物资。
2. 中国红十字会总会。
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共接收捐款47.79亿元,已向灾区拨付、使用25.72亿元;接收捐赠物资折价6.08亿元,已全部拨付灾区使用。
3. 中华慈善总会。
中华慈善总会共接收捐款9.26亿元,已向灾区拨付、使用8.47亿元;接收捐赠物资折价1.56亿元,已全部拨付灾区使用。
4. 16个全国性社会组织。
经批准可以开展抗震救灾捐赠活动的16家全国性基金会(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基金会、中国宋庆龄基金会、中国光华科技基金会、中国残疾人福利基金会、中国人口福利基金会、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中国儿童少年基金会、中国少数民族文化艺术基金会、中华思源工程扶贫基金会、中国绿化基金会、中国光彩事业基金会、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中国健康促进基金会、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中国妇女发展基金会、中国扶贫基金会)共接收捐款11.15亿元,已向灾区拨付、使用6.03亿元;接收捐赠物资折价2.60亿元,已全部拨付灾区使用。
5. 26个非受灾省份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北京市等26个非受灾省份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共接收捐款335.94亿元,已向灾区拨付、使用161.13亿元;接收捐赠物资折价55.22亿元,已全部拨付灾区使用。
6. 5个受灾省份。
四川省直接接收捐赠款物合计93.71亿元,其中捐款68.17亿元,物资折价25.54亿元;甘肃省直接接收捐赠款物5.04亿元,其中捐款3.78亿元、物资折价1.26亿元;陕西省直接接收捐赠款物合计9.38亿元,其中捐款8.88亿元,物资折价0.50亿元;重庆市直接接收捐赠款物合计9.40亿元,其中捐款7.09亿元,物资折价2.31亿元;云南省直接接收捐赠款物合计7.45亿元,其中捐款6.88亿元,物资折价0.57亿元。
7. 其他
据统计报告,除转交民政部的捐款外,外交部、教育部、商务部、卫生部、侨办、香港中联办、团中央、全国总工会等部门和单位直接接收捐赠款物18.87亿元,其中捐款7.39亿元,已直接拨付灾区7.18亿元;捐赠物资折价11.48亿元,已全部拨付灾区使用。
特此公告。
民 政 部
二〇〇九年三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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