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今天(19日)从民政部获悉:近日出台《关于在全国开展救助管理机构规范化建设的意见》,对全国救助管理机构规范化建设工作作出部署,并要求相关单位认真研究街头救助办法,提高街头救助的主动性,实现街头救助经常化。
民政部要求,相关单位要积极劝导流浪乞讨人员接受救助,对不愿到机构接受救助的,提供饮食、衣被等救助。在流浪乞讨人员较集中的区域设立街头救助点、流动救助车,在主干道、商业区等重点区域设立救助引导牌。加强对街头流浪乞讨精神病人、危重病人的救治工作和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积极协助有关部门打击组织胁迫未成年人、残疾人乞讨以及侵扰他人、扰乱公共秩序的有害乞讨行为。此外,民政部还鼓励、支持、培育民间组织、慈善机构开展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注重志愿者、社工队伍的作用,积极争取社会资源为受助人员服务。
《意见》还提出,到2015年90%以上救助管理机构要达到规范化建设要求,逐步完善救助管理公共服务体系。(记者潘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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