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要闻 图片 发展观察 新闻跟踪 经济发展 减贫救灾 社会发展 全球招标投标 商务资讯 观察思考 发展报告 数字报告 白皮书 中国之窗 世行在中国
专家专栏 政策解读 宏观经济 区域发展
行业动向
行业规划 金融证券
金融法规
贸易发展 工程项目/ 数据库/周刊 企业发展
国情公报 经济数据 经济名词 采购商
发展要闻  -加沙遭以军开战以来最猛烈打击 死亡人数升至近950人/外交部答问 -三鹿原董事长或于周五被判决 东航套保巨亏62亿元遭审计署调查 -十大产业振兴规划开题 14日审议汽车钢铁 汽车购置税或临时调整 -刑讯逼供屡禁不止 中国试点羁押巡视制度 沪首例新版假币案宣判 -中国鼓励外商西进 扩中西部开放领域范围 -08年宏观经济压轴数据即将出炉 物价或持续回落 保增长初见成效 -中国互联网普及率首超全球水平 网民近3亿 -多项扶持政策将公布 振兴规划将促汽车业飘红 多家巨头销量不佳 -万亿GDP省份已达11个 数量超1/3 各地纷立军令状保跑赢"保八" -年报四大新看点 分红政策成最大亮点 A股最坏时刻一季度出现
首页>>社会动态
多城市收取通行费受质疑 数额巨大去向讳莫如深
中国发展门户网 www.chinagate.com.cn  2009 年 01 月 14 日 
字号:    打印本文章 写信给编辑

记者:

就是把这些通行费平摊到每个车辆上。

周先进:

对了,对了,是这样的。

记者:

这笔贷款道路建设车辆通行费以这种方式收取,算起来已经有五年半的时间了,天津市政府认为,这样的做法合理并且有效,但天津市第十一届政协委员王继民律师却不这么认为,他已经连续五年提交提案,对这项费用的征收提出质疑。

王继民(天津市第十一届政协委员):

它这个收取的性质就是平摊到每一个车辆的所有人,而且是强行收费,你又强制性收费,又收取了滞纳金,这就属于强制性征收,所以说我觉得这样收费它不但是不合理,而且是更不合法。

解说:

根据2002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治理向机动车辆乱收费和整顿道路站点有关问题的通知里明确要求,严禁将车辆通行费平摊到所有车辆并强制收取。2004年公布的《收费公路管理条例》也明确规定,不得强行收取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按车辆收取某一期间的车辆通行费。

这样看来,天津市的这种做法显然不符合政府的有关规定,更令人担心的是这些钱收上来之后,是否真的都用来还贷,整个收费需要收取多少年,天津市政府并没有给市民一个明确的交代。

来源: CCTV
   上一页   1   2   3   下一页  



相关文章:
各地公路减免救灾物资车辆通行费1.12亿 孤儿收养登记未开展
贵州:途经救灾车辆免收通行费
京珠高速因雪灾滞留车辆将补助200元免通行费
埃及苏伊士运河提高通行费 影响中国对欧洲贸易
世行报告称中国高速公路通行费偏高 贷款比例大
图片新闻:
厦门PX项目有望移址漳州 总投资已升至137.8亿
外国记者首次受邀采访西藏两会[组图]
更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