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2月17日15时15分许,湖南省涟源市伏口镇挂子岩煤矿发生一起重大煤与瓦斯突发事故,当班32人下井,14人安全升井,18人下落不明。突出煤矸800余吨,堵塞巷道100余米。
该矿位于伏口镇大竹村,属乡镇个体煤矿,距涟源市49km。开采渣渡矿区金盆仑井田测水组5煤,为煤与瓦斯突出矿井。该矿于95年建井,97年投产,原设计生产能力为3万t/a,拟扩建为6万t/a,初步开采设计已获得批复,安全设施设计正在上报过程中。2008年瓦斯等级鉴定,矿井相对瓦斯涌出量为37.54m3/t,绝对瓦斯涌出量为2.25m3/min,煤层无自燃发火倾向,煤尘无爆炸危险性。
事故发生后,湖南省省长周强当即作出重要批示,省政府秘书长武吉海迅速跟踪督办。副省长陈肇雄率省政府办公厅、省安监局、省煤炭局领导同志及娄底市委书记林武、代市长张硕辅、副市长邓建和率娄底市安监局、煤安分局、煤炭局负责同志和涟源市委书记余明庭、市长曾益民率涟源市委政府相关领导同志和部门负责同志相续赶赴事故现场组织指挥抢救。陈肇雄副省长现场指挥时要求全力抢救、安全抢救,并对所有煤矿的安全生产保持高压态势。涟源市、娄底市矿山救护队已于17时下井进行搜查和抢救,成立了以涟源市市长曾益民为指挥长的事故抢救指挥部,下设事故抢救、秩序维护、群众工作、后勤保障、综合信息等5个工作小组,事故抢救组已经制订抢救方案,部署了维稳工作,目前事故抢救各项工作正在有序开展中,矿区秩序稳定。涟源市已经对全市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全市所有煤矿全部停产安全检查,未经批准不准从事井下采掘活动。对伏口镇有关责任人采取了组织措施,分管安全生产和驻矿领导和驻矿干部、安监员分别给予就地免职和下岗处理。煤矿矿主和股东在事故发生后已由公安机关布控,正在追查之中。(郭国权李革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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