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公安机关现场调查访问、现场勘验检查、尸体检验和毒化检验等,结合何宗华本人病史情况,公安机关结论如下:何宗华的死亡,无证据证明可列为刑事案件侦查,应为高坠致死。
何宗华,1968年10月出生,1990年7月毕业于四川大学中文系,1995年7月从游仙区政府办公室调绵阳市政府办公室工作至今,2006年3月起任绵阳市政府办公室秘书四处处长(正科级)。
据了解,何宗华在绵阳市政府办公室工作积极,能够和同事和睦相处。在2006年和2007年的年度考核中,均评为称职。考虑到他的身体状况,绵阳市政府办公室在2008年10月下旬的中层干部轮岗时,决定将他由工作量较大的秘书四处(主要负责社会事业方面的文、会、事办理)调至工作量较小的人事教育处,同时决定由现已任副调研员的原人事教育处处长协助他的工作,并配了一名业务能力很强的副处长。坠楼前,何宗华已到人事教育处工作。由于工作量不大,何宗华在人事教育处没有加过班,他的思想、情感同前段时间比较,没有明显的异常和变化,工作基本能够胜任。
另据专家介绍,何宗华所患的“双相情感障碍”症可分为两种表现:一种表现为兴奋、话多、易激动、易和别人发生矛盾冲突,病情加重时还可能伤害对方;另一种表现为情绪低落,易失眠、焦虑、压抑,会自认为生活没有意思,病情加重易产生自杀、自伤的行为。据何宗华的同事讲,他自称近期失眠状况严重,身体不好,工作表现有焦虑等现象。
据悉,何宗华是地震后绵阳灾区继董玉飞(原北川县农办主任)和罗世斌(原平武县移民办主任)之后第三位非正常死亡的官员。目前,何宗华坠楼后的善后处理事宜正在积极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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