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要闻 发展观察 新闻跟踪 经济发展 减贫救灾 社会发展 全球招标投标 商务资讯 观察思考 发展报告 数字报告 白皮书 中国之窗 世行在中国
专家专栏 政策解读 宏观经济 区域发展
行业动向
行业规划 金融证券
金融法规
贸易发展 工程项目 企业发展
国情公报 经济数据 经济名词 采购商
发展要闻  -证券公司申请新业务间隔缩短 央行:降息意将金融危机影响降至最小 -中国个人住房交易环节税率11月1日起下调 -温家宝:中国提倡自由的学术争鸣 08年最佳发明:个人DNA测试居首 -全国妇联新一届领导机构(名单) 陈至立任妇联主席 历届领导成员 -三成品油价下调方案待批 每升最高降0.9元 中石化称未收到通知 -需求内外齐降 大中型钢企亏损面达32.4% 饱尝300亿浮亏苦果 -福布斯中国富豪榜 400富豪财富缩水45%(榜单/ 简介) 刘永行居首 -中行报告:未来两年房价均降10% 最高30% 官员称救市不是救房企 -上市公司三季报:利润增长7.11% 百余家公司获大股东"力挺" -西藏雪灾3000多人受困死亡增至7人 隆子县80%被困群众获救
《台湾记者在祖国大陆采访办法》(全文)
中国发展门户网 www.chinagate.com.cn  2008 年 11 月 01 日 
字号:    打印本文章 写信给编辑

中新网11月1日电 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1日公布了《台湾记者在祖国大陆采访办法》,全文如下:

台湾记者在祖国大陆采访办法

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

第一条 为方便台湾记者在大陆依法采访,加强海峡两岸新闻交流,以加深两岸人民的相互了解,促进两岸关系和平发展,推进祖国和平统一进程,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台湾记者,是指在正常出版和发布新闻的台湾新闻机构内从事新闻采访报道业务的职业记者。

第三条 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以下简称国务院台办)主管台湾记者在大陆采访事务,依法保障台湾记者的合法权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台办及深圳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台办受国务院台办委托,办理本行政区域内台湾记者采访事务。

第四条 台湾记者来大陆采访,应当向主管部门授权的相关机构申请办理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签注手续。

第五条 台湾新闻机构申请在大陆驻点采访,由国务院台办审批。台湾记者来北京驻点采访,向国务院台办申请;来大陆其他地区驻点采访,向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台办及深圳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台办申请。获准在大陆驻点采访的台湾记者,可申请三个月以内的采访期限;如有需要,经批准可延长一次,期限不得超过三个月,驻点期间可多次往返。

第六条 台湾记者在北京采访,要求延长采访期限的,向中华全国新闻工作者协会申请;在其他地区采访,要求延长采访期限的,向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台办及深圳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台办申请,并办理相关手续。

第七条 台湾记者在大陆采访,需征得被采访单位和个人的同意。采访时应当随身携带并出示主管部门委托签注机构、中华全国新闻工作者协会和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台办及深圳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台办代发的台湾记者采访证。

第八条 台湾记者可以通过有关部门指定的服务单位聘用大陆居民从事辅助工作。

第九条 台湾记者因采访报道需要,在依法履行报批手续后,可以临时进口、设置和使用无线电通信设备。

第十条 台湾记者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遵守新闻职业道德,客观、公正地进行采访报道,不得进行与其机构性质或者记者身份不符的活动。

违反本办法,将由主管部门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违反国家其他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将依法处理。

第十一条 本办法由国务院台办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2002年12月2日公布的《关于台湾记者来祖国大陆采访的规定》同时废止。

来源: 中国新闻网

相关文章:
台湾记者在祖国采访办法公布 驻点期间可多次往返
大陆赴台游限制放宽 5人即可成行可停留15天
中国记协发表声明 强烈谴责发放领取"封口费"行为
在苏丹遭绑架的第9名中国工人确认被遇害 4人获救
北京人结婚方式变迁:曾经一下收到20多个脸盆
中国首次当选为国际剧协执委会常委会成员国
新闻资料:全国妇联历届领导成员(名单)
"中国四大最有情调女作家"出炉 琼瑶王安忆入选
揭密与达赖方面商谈"首席代表":记者出身的官员
图片新闻:
西藏等地雪灾已造成7人死亡 武警官兵雪地大营救
西昌卫星发射中心明年迁至海南文昌 嫦娥三号将在海南发射
更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