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市警察致死案进行尸检
警方公布全部录像
答问:回应剪切等问题
25日晚,哈尔滨市政府召开“10·11”案件新闻发布会。哈尔滨市公安局副局长卢洪喜就案件进展情况向媒体进行通报,并现场回答了记者对死者林松岭尸体解剖工作与网上关于此案件的一些疑问。
记者:许多网民针对现场的录像有很多说法,那么公安机关今天公布的录像是全部吗?
卢洪喜:现场监控录像是哈尔滨铁路文化宫糖果酒吧在自家门口内外安装的固定监控录像设备自动录成的。现场监控录像原始硬盘已经按照法定程序封存,将作为诉讼环节的证据使用。今天播放的录像是与原始硬盘录像资料完全一致,是全部录像。现场监控录像获取,是从两个摄像头同时间获取的录像资料。
记者:网上有的网民说,警察打林松岭的镜头为什么没有播?
卢洪喜:网上说,死者林松岭被打录像没有播放的问题,看完全部录像资料就明白了。死者跑到了离录像镜头较远的地方,由于夜间天黑、光线暗、离录像镜头远,而没有录上,不存在故意剪掉不播放的问题。第一次媒体播放的录像资料记者在现场是铁路警方向记者介绍案情的时候给记者播放的,不是办案机关正式向社会公布的录像。
记者:为什么尸检工作截至今日才进行?
卢洪喜:10月11日案发当晚,哈尔滨铁路公安局办案人员就要将死者尸体运到解剖室进行解剖(因按规定,铁路公安机关对此案也有管辖权),查明死亡原因,确定案件性质,家属拒不同意。12日上午,我局根据省公安厅指定接受此案后,再次提出对尸体进行解剖,众多家属坚决不同意拉走尸体,在现场烧纸,并堵塞道路,造成群众围观。中午11时30分左右,家属才同意将尸体运往解剖室,但仍不同意立即解剖。公安机关充分尊重死者家属的意见,积极和他们协商,争取尽早进行尸体解剖。我局从10月12日之后,又多次提出对尸体解剖,家属也同意,但要求:家属到场、并聘请专家和相关人员到场。我们同意后,还聘请了省、市检察院的法医解剖,由于死者家属没有聘请到专家,解剖没能如期进行,按家属要求,将尸体冷冻封存,家属并在冷冻箱上贴了封条。
10月19日,我们与家属见面沟通,并提出将邀请国家级的权威法医进行尸体解剖,家属也可以提供相关专家名单。之后,我们根据死者家属的要求,通过省公安厅邀请公安部、最高检的4名专家参加尸体解剖。
10月21日,我们书面通知死者家属4名专家的详细情况,家属没有异议,同时还提出自己要聘请两名专家,一名上海专家由他们负责邀请,一名江苏专家请公安机关帮助邀请,只要请到江苏专家,就同意解剖。当晚9时,我们向死者家属正式送达了尸体解剖通知书,家属以派往上海聘请专家的人乘坐的飞机晚点,没有联系上所要邀请的专家为由没有签字,表示要22日答复。
22日上午10时许,死者家属聘请的律师电话告知要求再增加一名家属聘请的专家,并请公安机关出具手续帮助联系。我们立即向省公安厅技术部门和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汇报,并于当天就向家属提出的专家发出了邀请。22日13时20分,死者家属又提出四条要求后,在尸体解剖通知书上签字同意尸体解剖,随后我局有关部门人员陪同死者家属一同到解剖室对死者尸体进行解封、解冻,同时进行了其他解剖前的准备工作,这就是今天才对死者尸体解剖的主要原因。
记者:网上称,警方两次派人和家属联系和解是否存在?
卢洪喜:不存在警方提出和死者家属和解的问题。案件双方当事人平时互不相识,只因停车发生口角进而撕打,是偶然发生的案件。虽然一方当事人是警察身份,但他们不是执行公务,他们是在业余时间发生的事,这是他们的个人行为,警方怎么可能出面提出和解。案发后,警方从一开始就表明态度,要依法、公正、公开处理,不存在和死者家属商谈和解事宜。
记者:网上说6名当事民警都是哈尔滨市公安局的民警,请问当事警察中有几人是哈尔滨市公安局的民警。
卢洪喜:上次发布会,我已经公布了6名警察的具体身份,我再说一遍:其中只有3名是哈尔滨市公安局民警,另外3名不是哈尔滨市公安局民警。
记者:一些网民对案件管辖提出疑问,请问这起案件哈尔滨市公安局是否应该回避。
卢洪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和公安部下发的《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中关于案件管辖的规定,哈尔滨市公安局对此案有管辖权。案发后,省公安厅指定我局管辖,死者家属也一再要求此案由哈尔滨市公安局查处,我局于12日上午对此案立案侦查,虽然6名当事警察中有3名我局民警,但我们一开始就表明了我们的态度,一定会依法、公开、公正地处理。
记者:经过一下午的尸体解剖,死因有结论了吗?
卢洪喜:初步尸体解剖检验很难判断死因,需要进一步做检验,根据家属要求,我们也尊重家属意见,明天一早就争取将检材送到上海司法部司法鉴定研究所做进一步检验,可能需要20-30个工作日,才能有结果。(秦雷 记者杨尚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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