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月之后,南航再次调整韩国出发至中国的燃油附加费征收标准。
从2008年6月1日(出票日期)起,韩国出发至中国的燃油附加费将由原来的单程54美元、往返程108美元,调整为单程62美元,往返程124美元。中国至韩国的燃油附加费征收标准不变,仍为单程420元人民币、往返程840元人民币。燃油附加费按航段收取,无任何豁免。
上次调整韩国出发至中国燃油附加费征收标准的日期是2008年4月1日,当时是由单程38美元,往返程76美元,调整为单程54美元,往返程108美元。(郭丽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