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副理事长孙先德 摄影/中国网 张琳
中国网4月24日消息 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二次会议24日下午在北京人民大会堂闭幕,会议通过了修订后的残疾人保障法。在其后的新闻发布会上,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副理事长孙先德对修订后的残疾人保障法进行了解读。
谈到民间康复机构帮助残疾人康复的问题,孙先德表示,康复工作对于残疾人走向社会、参与社会生产生活来说是一个基础。就全国而言,据我国残联所了解,需要康复的占残疾人总数的60%左右,目前8300多万残疾人,将近有5000多万需要进行康复。
1990年以后,残疾人康复事业发展很快,由于过去的基础比较差,这些年来残疾人康复工作虽然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但是离需求还有很大的距离。所以在党委领导下,政府负责、社会支持的前提下,目前国家和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措施,由于需求面也比较大,完全靠政府还有困难,需要政府扶持、需要政府动员社会力量给予支持残疾人的康复事业。
最近党中央、国务院发表了一个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在这个意见里明确提出了“要采取一些具体的措施,支持社会力量兴办残疾人康复机构,为残疾人提供服务。”同时政府也要采取一些措施,对民办的、社会办的康复机构给予补贴。
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于4月24日举行新闻发布会,邀请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和中国残联有关负责人回答残疾人保障法修订案的有关问题,并回答记者提问。中国网进行了现场直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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