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昨日获悉,广东17个地级以上市陆续公布了本地区2007年企业工资指导线。据悉,企业工资指导线是各地根据2007年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总体安排及工资分配的总体要求,结合宏观经济形势预测和经济社会发展实际情况,在考虑企业工资增长与社会经济发展、物价水平、就业水平以及人工成本和企业经济效益等相关因素的关系的基础上测算出来的。
又讯 记者昨日获悉,广东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方案或在年底前出台,目前劳动部门已经拟定了三套方案以备选择。省劳动保障厅劳动工资处处长陈斯毅表示,本次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幅度将低于上次平均17.8%的水平,但肯定将高于物价上涨幅度,与广东GDP的增幅大致持平,约在10%左右,具体将以省政府批准的方案为准。
陈斯毅表示,按照国家有关部署,广东这次酝酿的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主要体现三个原则:一是体现让低收入者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二是要逐步提高最低工资相当于职工平均工资的比例;三是要考虑物价上涨的因素。
一些专家提出:“在国际上,一般月最低工资标准应相当于月平均工资的40%~60%,但国内没有一个地方能达到40%的下限。”对此,陈斯毅表示,这一看法不一定完全适用,比如美国的最低工资标准也没有达到这一标准。但是,自从1994年以来,广东已经7次调整了最低工资标准。(记者蒋悦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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