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奥组委表示,奥运门票只能转让一次,转让必须依法;为杜绝非法倒票,购票者和受让者需提供个人信息——
9月12日,北京市奥组委委托中国银行开始对第一阶段成功预定门票的购票人进行集中扣款。集中扣款还未结束,网上却出现了高价转让奥运会门票的信息,一张原价3000元的开幕式门票竟然标价5万元!
记者日前在一些购物网站上发现,关于高价转让奥运门票的帖子多达四五百条,被转让的门票,主要以“一口价”或者“拍卖”的方式进行销售。
北京奥运票务中心主任容军表示,未付款的中签者,还不是奥运门票的拥有者,没有权利对奥运门票进行转让。付款成功的购票者,转让奥运门票也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以营利为目的的高价转让行为是非法的,将被依法查处。北京奥运票务中心正在和北京奥组委及公安部门商定相关的应对措施,肯定将拿起法律武器,维护奥运票务市场的有序运作。
“一张门票的价格翻了几十倍,这种行为已经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属于‘倒卖体育比赛入场券’的违法行为。”专家告诉记者,这种行为一旦被查实,倒票人可能被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为了确保奥运会安全,杜绝假票,防止倒票,北京奥运会门票采取电子芯片防伪技术,预订门票的公众,须提交本人真实身份证信息。购买奥运会和残奥会开闭幕式门票的观众,还需提交本人照片,在入场接受门票查验过程中,奥运会和残奥会开闭幕式持票人信息必须与验票系统内存储信息一致方可入场。
记者了解到,奥运会门票一般不可以退换,但可以依法自行转让。开闭幕式门票如需转让,必须经北京奥组委批准,并按照北京奥组委有关政策办理转让手续。
容军介绍,北京奥运票务中心将于2008年7月开始受理门票转让申请,至仪式开始前3天停止办理。其中,奥运会开幕式门票转让手续办理业务的截止时间为2008年8月4日,奥运会闭幕式门票转让手续办理业务截止时间为2008年8月20日。北京残奥会票务销售虽然尚未启动,但有关开闭幕式门票转让政策将参照北京奥运会,残奥会开幕式门票转让手续办理业务截止时间为2008年9月2日,闭幕式门票转让手续办理业务截止时间为2008年9月13日。北京奥组委表示,将不接受截止日期之后提出的门票转让申请。
值得注意的是,奥运会和残奥会开闭幕式门票只能转让一次,转让方必须是原始购票人。转让后的票将换成新票,新票上对应的将是转让后的持票人的信息,当这些信息和持票人一一对应时,才可以入场。如果不按照程序私下转让门票,很可能就会造成信息不匹配、无法入场的情况,给持票人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相关转让政策正在制定之中,一旦完成会及时公布。”容军说。(记者 郭晓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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