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向各地发出通知,转发《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好运北京综合测试赛环境交通保障测试期间采取临时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要求各地公安机关提前部署,加强宣传,切实做好进京车辆控制工作。
为做好“好运北京”综合测试赛期间环境交通保障测试工作,经国务院批准,北京市人民政府将自2007年8月17日起至20日止,每天6时至24时,对北京市行政区域内道路采取临时交通管理措施,要求机动车按车牌尾号单号单日、双号双日行驶(“二○○二”式号牌机动车按双号管理)。
《通告》对外省、区、市进京机动车的交通管理也做出了明确规定,要求外省、区、市进京机动车在遵守单双号行驶规定的同时,须凭有效期内的驾驶证、行驶证、车辆检验合格标志、强制保险标志办理进京通行证。外省、区、市进京货运机动车、摩托车、拖拉机、三轮汽车和低速货车除遵守有关规定外,货运机动车只允许在北京东六环路、南六环路、京石高速公路、西五环路、北五环路、八达岭高速公路、北六环路围成的区域以外道路(含六环路)行驶;摩托车、拖拉机、三轮汽车和低速货车全天禁止在五环路以内道路(含五环路)行驶。外省、区、市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全天禁止进入北京市行政区域内道路行驶。违反有关规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的相关规定,依法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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