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要闻 发展观察 新闻跟踪 经济发展 减贫救灾 社会发展 全球招标投标 商务资讯 观察思考 发展报告 数字报告 白皮书 中国之窗 世行在中国
专家专栏 政策解读 宏观经济 区域发展
行业动向
行业规划 金融证券
金融法规
贸易发展 工程项目 企业发展
国情公报 经济数据 经济名词 采购商
发展要闻  -上海世博会呈现两大创新亮点 动迁工作获99%以上动迁居民支持  -广州决定收回80宗闲置土地 坚决打击囤积 下半年房价将加速上涨 -今年洪灾直接经济损失525亿元 因灾死亡652人 陕西洪灾致16人死 -上半年我国大中型钢厂实现利润翻番 下半年钢价不会有大回落  -沪深股市低开高走 沪指站上4400点 两市总市值逼近20万亿元 -《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办法》8月1日起实施 优抚对象可享受3项优待 -3月末我外债余额$3315.62亿 黑石大跌 国家汇投公司亏损5亿美元  -5油企获首批原油经营资格 民企可经销成品油 高额投资成门槛 -上半年全国单位GDP能耗降2.78% 社科院称GDP应控制11%内 -中国今年第六次上调存款准备金率
北京拟出台规定大型活动出安全事故最高罚10万
中国发展门户网 www.chinagate.com.cn  2007 年 07 月 11 日 
字号:    打印本文章 写信给编辑

大型社会活动的主办方、场所提供方、安检单位以及商品销售单位,如果违反安全检查规定,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危险,都有可能面临10万元的罚款。正在市法制办网站征求社会意见的《北京市大型社会活动安全检查管理办法》作出上述规定。征集意见截至本月23日。

该办法对安检单位的资格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大型社会活动的安检,要由具有安检资质的单位负责实施,而公安机关认为有必要时,可以直接组织实施大型社会活动的安检。警察违反规定未履行职责的,将会面临行政处分或者要对受侵害的公民进行赔偿。一旦大型活动的主办方、场所提供方、商品销售方以及安检单位违规的,将被处以1万至10万元的罚款,安检单位还将被公安机关吊销安检许可。(记者 王娜)

来源: 北京晨报

相关文章: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解读
国务院出台条例 生产安全事故最高罚款500万
药监局定07年任务 遏制食品安全事故
中国去年安全事故"账单"公布 特大事故下降三成
刑法修正案草案:瞒报谎报安全事故最高可获刑7年
教育部发文将定期通报中小学幼儿园安全事故情况
图片新闻:
长江上游强降雨形成新一轮洪峰 三峡工程首次发挥防洪功能
中国将在北部湾重点打造石化和能源基地 缓解西南油品短缺
更多 >>

观察与思考
中国能源发展战略规划/ 07年中国改革重点行业
· 中国经济博弈高油价
· 投资技巧指南 答疑解惑直通车
更多>>
中国发展报告
中国改革评估报告 / 中国数字报告
· 中国城市发展报告(2006年)
· 中国企业家看社会责任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