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深圳闯红灯一次罚款500元,但如果闯5次后,价码就可能涨到1000元,10次后甚至每次罚款高达2000元。深圳市政府立法计划协调会上披露,深圳市公安交警局对《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提出修改建议稿,提出“累计加罚制度”,拟对多次违规者严加处罚,对此,市民有赞有弹意见不一。
多次违章加重处罚
根据交警局方面提交的《修改建议稿》,主要内容涉及闯红灯、逆行、超速等,建议稿中提出,对在一年内多次出现同一违法行为的机动车,将加大处罚力度。例如有条款规定,机动车在一年内,第五次以上闯红灯、逆行、超速50%的,每次罚款1000元,第十次以上,则罚2000元。机动车在一年内在明令禁止停车的地方停放、临时停车第五次以上的,每次罚款500元,第七次以上的罚款1000元。
为何提出“累计加罚制度”?负责起草的深圳市公安交警局相关负责人介绍,随着2004年国家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实施和2006年广东省道路安全条例的先后实施,深圳市公安交警局也在酝酿对《深圳特区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进行修改,以与之相衔接。具体到此次提出的“累计加罚制度”,交警局相关负责人说,提出该制度并非因为这些现象突出,只是按交通灯指示行车和正常行驶是基本秩序,这些年也执行得较好,但如果有人连续多次闯红灯,属于性质较为恶劣的明知故犯,就需要进行追加处罚以惩治这种行为。
交通违章罚做护工
深圳对闯红灯500元的处罚标准在全国都属较高,此次标准再度调整,对此市民意见不一。受访的多位车主有表示支持者,认为即使客观原因失误,一年闯两三次已属较多,闯5次10次以上肯定属于主观故意性较强,应该严加处罚,但同时应该执法公平,杜绝有人走后门,方能使这种处罚落到实处。但也有市民认为,对于深圳的道路交通管理,仅靠不断提高罚款的管理手段有失偏颇,交管部门应该更着眼于管理创新,而不是简单以罚代管。
对于这些意见反馈,深圳市交警局起草人员介绍说,修改建议稿中也考虑到教育的意义,也不是一味提高处罚标准,对于一些不是特别严重的违法行为,在处罚数额上甚至有所降低,或者按照较低的标准处罚。此外还增加责令交通事故责任人到医院做“护工”的条款,同样是希望起到教育的作用。(记者张国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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