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综治委流动人口治安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局长武冬立8日表示,2007年要深化户籍管理制度改革,改革暂住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等管理制度,探索实行统一的流动人口居住证制度。
“要以具有合法固定住所为基本落户条件,调整户口迁移政策,允许符合条件的流动人口在经常居住地落户,引导流动人口融入当地社会。对于农民工中的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和高级技工、技师以及其他有突出贡献者,优先准予落户。”武冬立在今天举行的中央综治委流动人口治安管理工作领导小组2007年第一次全体会议上说。
据介绍,2006年上海、重庆等地进一步完善了流动人口居住证制度,对于办理居住证的人员,在求职务工、司法援助、社会保险、住房贷款、购车挂牌、汽车驾照、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等方面实行市民待遇。广东省东莞市制定出台了《东莞市企业人才迁户暂行规定》,并批准160名荣获“优秀外来员工”称号的流动人口在该市落户。(记者孙春英柴黎)
中国平安网消息:2007年中央综治委流动人口治安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全体会议3月8日在北京召开,会议总结了2006年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工作,研究审议了《2007年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工作要点》。中央综治委流动人口治安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中央综治委副主任、中央政法委副秘书长、中央综治办主任陈冀平在讲话强调指出,各地和各部门要抓住契机,紧密结合实际,把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工作放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目标中来研究、来部署,坚持以人为本,深化各项流动人口管理服务措施,完善和改进政策规定,在发挥社区管理和服务作用、加强流动人口协管员队伍建设、信息化建设和治安管理等四方面工作上要有所突破,努力开创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工作的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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