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今天出台了《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四大任务凸显《规划》总体目标。
一、继续建立健全老龄政策法规体系。中国已经先后出台了《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老龄工作的决定》、《中国老龄工作发展纲要》、《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十五”计划纲要》、《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等政策法规。“十一五”期间应在现有基础上,继续加大老龄政策研究力度,丰富完善老龄政策法规体系。
二、不断健全和完善老年社会保障体系。由于中国经济还不发达,社会保障体系还不完备,还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因此,《规划》特意提出要建立健全广泛覆盖、持续发展,与经济社会相适应,与其他保障制度相衔接的老年社会保障体系,这与中国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目标是一致的,其最终目的是要切实解决老年人“养”和“医”的问题。
三、加快构建养老服务体系。《规划》明确提出要加快养老服务业的发展,努力构建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照顾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的养老服务体系,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举措,符合广大老年人的利益。
四、努力丰富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规划》把发展老年文化教育事业摆在了重要位置,强调要加强老龄事业基础建设,提出要努力增加资金投入,加强老年文化场所和设施建设。要在大中城市逐步建立设施完备、功能齐全的综合性老年活动中心,在县(市、区)建立老年文化活动中心,乡(镇)、街道设立老年活动站(点),基层村居开设老年活动室。
据介绍,十一五”期间,中国六十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持续增长,到二0一年将达到一点七四亿,约占总人口的百分之十二点七八,其中,八十岁以上高龄老年人将达到二千一百三十二万,占老年人口总数的百分之十二点二五。因此,如何应对老年人口快速增长,高龄化显著,农村老龄问题加剧,社会养老负担加重等问题,对中国政治、经济、社会都将产生深刻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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