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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海关严打非法携鲜肉禽肉进港 最高罚5万元
中国发展门户网 www.chinagate.com.cn  2006 年 08 月 0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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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香港中通社消息,香港海关人员从七月三十一日至八月三日期间在落马洲管制站进行为期四天特别行动,针对入境旅客由深圳非法携带鲜肉和家禽肉进港。

行动中,海关人员共侦破十二宗涉及入境旅客在没有官方证明书情下进口鲜猪肉、鸡肉和鸭肉案件,检获共二十七点八公斤鲜猪肉、六点八公斤鲜鸡肉和九公斤鲜鸭肉,总值约一千二百港元。全部案件均交由香港食物环境卫生署跟进。

香港海关发言人提醒公众人士,如需携带鲜肉或家禽肉类入境,必须持有出口国家发出的官方证明书。

根据《公众卫生及市政条例》下的《进口野味、肉类及家禽规例》,任何人士不得在没有官方证明书的情况下输入野味、肉类、家禽或违禁肉类,一经定罪,最高可被罚款五万元及监禁六个月。

今年五月至七月期间,香港海关人员在落马洲管制站处理了八十五宗同类案件,共检获二百五十三点三公斤鲜猪肉以及鲜牛肉、鲜羊肉、鲜鸡肉、鲜鸭肉等一批,约值十万零六百港元。

来源: 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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