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日前召开的全国城乡特殊困难群众社会救助工作经验交流会上了解到,民政部提出,今年底,全国90%的省份、70%的县将初步建立城乡社会救助体系的基本框架。
民政部副部长贾治邦在会上说,城乡社会救助体系的基本框架,由各项救助制度构成。目前大多数省份建立了相应的救助制度和实施办法,主要的问题是地、县一级的进展比较慢。民政部提出,要争取通过明年一年的努力,在全国所有的县初步建立起城乡社会救助体系的基本框架。
据悉,随着救助内容的不断丰富,救助范围不断扩大,社会救助对象人数成倍增加,目前各项社会救助制度纳入的救助对象总数已经超过1亿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民政部门在进一步做好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农村五保供养等工作的同时,将进一步做好农村特困群众定期定量生活救助工作。这项救助主要有两种形式:农村低保和农村特困户救助。有条件的地区,要建立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将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的,全部纳入救助范围;尚不具备条件的地区,要加快建立和完善农村特困户生活救助制度,对因病、因残等丧失和缺乏劳动能力的常年特困人口给予及时救助,为逐步向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过渡打好基础。
民政部门还将与财政等部门开展联合调研,积极争取支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从财政安排必要的资金,形成稳定的资金来源渠道,以保障农村特困群众定期定量生活救助工作的开展,实现低保工作的城乡协调发展。
据了解,中央财政补助地方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逐年大幅增加,今年达到112亿元;中央特大自然灾害救济款实际支出也逐年大幅增加;中央转移支付中用于农村五保供养的资金正在逐步落实到位;中央在建立农村医疗救助制度后又建立了城市医疗救助制度,今年拿出了6亿元用于补助地方建立城乡医疗救助基金。仅民政部门统计的各级财政投入的社会救助资金,今年就将达到300多亿元,其中中央和地方分别投入150多亿元。预计明年各级财政的投入还会有进一步的增加。(潘跃)
人民日报 2005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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