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首次开展的全国少数民族汉语水平考试(MHK)17日在吉林省开考。6200多名朝鲜族考生成为首批参加这一考试的少数民族学生。
中国少数民族汉语水平等级考试是在第二语言教学理论的指导下,结合我国少数民族学习汉语的特点,专门测试母语非汉语的少数民族考生汉语学习水平的国家级标准化考试。考试的目的是为满足少数民族地区汉语教学的需要,建立适合少数民族学习汉语的科学评价体系,全面推进汉语教学改革,以提高少数民族实际运用汉语的能力,适应其生活、学习、工作和社会交往的需要。
少数民族是我国教育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长期以来,我国少数民族地区各级各类学校的汉语教学主要沿用普通学校汉语文教学的模式,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忽略了第二语言教学规律,效果不甚理想,少数民族学生实际运用汉语的能力较差。
据了解,MHK从低级到高级,共分为四个等级:一级为评价小学毕业生汉语水平的依据;二级为评价考生能否适应全日制民族高级中学和中等专业学校学习汉语的依据;三级为评价汉语授课的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少数民族应考者汉语水平的依据;四级为评价少数民族大学本科毕业生汉语水平的依据。经考试达到相应等级标准者,可被授予相应的等级证书。证书可作为有关部门在招生、招工、招聘人才等决策过程中评价应考者汉语水平的依据、各类学校允许少数民族学生免修汉语课程的参考依据、以汉语授课的教师任职资格评审的参考依据和评价汉语教学机构教学效果的参考依据。
按有关规定,今后,获得MHK三级证书的学生可以不经过预科学习而直接进入大学接受汉语授课,是普通高等学校民族预科生汉语结业的标准。获得三级证书的高三学生,可免于参加高考的汉语考试,其成绩经折算为汉语科目考试成绩后,计入高考总分(MHK成绩占高考语文分值的50%,另50%为少数民族语文成绩),两年有效。
据了解,从明年开始,全国少数民族汉语水平考试还将陆续在新疆、青海、甘肃、内蒙古、辽宁、黑龙江、西藏、四川等省、自治区展开。(马扬)
新华网 2003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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