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法律交给残疾人
青岛市残联针对残疾人法律知识贫乏,法律意识淡薄的特点,实施“十个一”工程,把法律知识交给残疾人,为他们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深入开展法律援助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一是发放一本书:市残联将印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通过市、区残联、残疾人专门协会发放到残疾人家庭,并通过办学习班、协会活动等形式组织残疾人学习。
二是印制一本权益规定:市残联将青岛市人大常委会重新修订的《青岛市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规定》印制成册,发放到残疾人手中;各区、市残联也将本地区制定的《残疾人优免规定》发放到残疾人手中。
三是成立一个中心:市、区残联分别成立“残疾人法律援助联络中心”,聘请律师常年担任法律顾问,现场解答残疾人提出的法律咨询问题,进行法律知识宣传,为残疾人免费或优惠提供法律服务。
四是建立一支法律援助社会志愿工作者队伍:以法律工作者、大学生为骨干的社会法律援助工作者队伍,每年借“助残日”等活动之机,走上街头宣传法律知识,为残疾人发放“青岛市法律援助宣传提纲”,使残疾人掌握法律援助的方式、内容、范围、程序等;并利用做报告、演讲等形式在残疾人中宣传普及法律知识。
五是开通一条法律服务专线:市、区残疾人法律援助联络中心均设立法律服务专线,安排专职人员为残疾人提供法律咨询服务,通过热线,宣传法律、法规、政策,解答残疾人遇到的法律问题。
六是开辟一个残疾人专栏:市残联与青岛人民广播电台 联合开播“自强之声”栏目,进行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 剖析典型案例,现身说法,丰富残疾人法律知识。
七是每周加播一次手语节目:青岛电视台周末新闻综述节目加播手语,架起聋哑人与社会沟通的桥梁,增强他们的法制观念。
八是开展一次法律知识讲座:各市、区残联、各专门协会每年聘请有经验的律师举办专题法律知识讲座。如请专业律师讲解《刑法》、《民法通则》、《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等法律条文;针对残疾人个体经营业户在从事经营和纳税方面容易出现的涉法问题,讲解《宪法》、《税法》等法律知识。
九是组织一次座谈讨论: 区、市残联每年适时组织残疾人参观展览等活动,并组织座谈讨论。如市北区组织残疾人参观“禁毒”图片展览,四方区组织残疾人参观烈士纪念馆、青岛山爱国主义教育基地、请革命老战士为残疾人做报告等,并围绕“如何在新时期做一名守法、爱国、文明公民”展开讨论,以直观、生动、形象的方式授法于残疾人。
十是编印一本小册子:市残联编印了《政务公开为残疾人服务》小册子,将为残疾人提供法律服务的工作内容、 服务对象、工作程序及各区、市残疾人法律援助联络机构地址、负责人、联系人、监督电话列入政务公开内容,向社会公开,以方便残疾人了解法律援助工作,监督法律援助工作的开展。(青岛市残联 李慧民 袁永青)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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