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督察局能解征地难题?
新成立中央直属的土地监察体系,但城中村改造的土地问题并未列入其工作重点
“28号文”也试图弥补土地监察方面的漏洞,第二十四条要求,完善土地执法监察体制,设立国家土地总督察,监督土地执法。
2006年,国家土地总督察办公室和9个地方分局相继成立。这9个局将代表国务院、国土资源部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等政府的土地利用情况进行督察。
“以前国土部门无法监察地方同级政府,现在可以了。”国家土地督察西安局的督察副专员姚青林接受采访时说,2008年到2009年,违法违规使用土地事件的降幅在40%左右。
但这些土地督察也面临人手紧张的难处。据姚青林介绍,全国共设有360个督察,如今实际到岗的只有200多个。而且,城中村改造的土地问题也不是他们的工作重点。“我们工作的两大块内容,一是耕地保护,二是防止土地方面的国有资产流失。”
山东聊城的土地开发由国家土地督察济南局负责监督。
对于当地未得到征地批复就已开始拆迁的情况,东昌府区国土资源局副局长胡家政表示,督察局也知情,并认为城中村改造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征地手续也在正常报批,所以未提出异议,“毕竟很多地方都是这样做的。”
姚青林对地方政府的一些做法也表示理解,“地方政府发展经济的愿望真的是很强烈。”他认为城中村改造所遇到的问题,是城市郊区集体土地改革的遗留问题,不是单靠执法就能解决,需要国家出台统一政策。
期待“新法”
新“土地法”酝酿1年有余;学者呼吁,作为市场经济国家,“征地只为公共利益”必须入法
北大法学院教授王锡锌是和沈岿等联名上书全国人大提请审查拆迁条例的5人之一。他认为,土地监察只是整套制度的一个方面,而现在的问题是,《土地管理法》必须进行整体上的修改,否则征地问题会越来越尖锐。
中央党校研究室副主任周天勇长期关注中国的土地制度。他也表示,现在的《土地管理法》很难适应城镇化的发展速度。
所谓城镇化(即城市化)有各种解释和定义,一种最通俗的解释就是,农村人口不断地向城市转移,最后变成一个城市人口在75%以上的工业化国家。
城镇化和土地存在这样一种关系,当越来越多的农村人口进入城市,农村的土地大量被闲置;而城市因经济规模的扩大,急需更多建设用地,于是开始向城郊地区扩张。这是中国出现城中村改造的真正原因。
中国社科院去年做的统计,截至2008年末,中国的城镇化率为45.5%。而美国为80%。
“所以,中国在今后的城镇化发展是必然的,而在这一过程中,改革现有的土地制度更显得迫切。”周天勇说。
目前,由国土资源部主持修订的《土地管理法修改草案》已进行了1年多,并已出具一份征求意见稿。蔡继明说,北大的国家发展研究院,以及北大林垦土地研究中心也举行了讨论。至于何时出台还不得而知。
《21世纪经济报道》在2009年11月采访了一名接近国土资源部的人士,据他介绍,“意见稿对失地农民补偿和保障规定有了很大的进步,但仍规定城市规划范围的土地要征收,这意味着土地财政的发展模式没有改变,农民不会从城市化进程中获得很大的收益。
“城市规划是否就一定属于公共利益,这很值得商榷。”蔡继明说,建绿地建草坪是属于公共利益,但建商业区建游乐场就是商业用途。所以征地范围只要列入城市规划,政府为了商业利益而强势征地的局面就改不了。
北大教授沈岿对新法的期待是,在制度设计时,应该把现在政府单一主导的局面稍微扭转一下,让更多民众的意见参与进来。而且无论如何,国家动用征地权力时必须出于公共利益。
“这对于一个市场经济国家而言是必须的。”沈岿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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