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广渠路15号地申请调整规划公示已过13天,记者从北京市规划委便民热线和规划委信访办了解到,目前还尚未接到任何对该地块调整规划的意见。按照公示内容,如果30天内未有“利害关系人”对规划调整有异议,“北京地王”调整规划就能实现。多位业内人士表示,开发商天价拿地后再申请更改规划,对参与拿地的其他房企不公平,同时会助长开发商天价拿地。
天价“地王”欲拔高20米
2009年6月30日,中化方兴投资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力压SOHO中国、保利地产等众多对手,以40.6亿元的天价拿得广渠路15号地,楼面均价约达1.62万元/平米,该地块被称为“地王”。
2009年12月30日,北京规划委员会网站上贴出“广渠路15号项目调整公示”。公告显示,中化方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向北京规划委申请控规调整,内容为:第一,在建筑规模不变的前提下,将A4-1地块建筑控制高度由60米调整为80米,A4-10地块由80米调整为100米。第二,在用地面积不变的前提下,将A4-7体育公园用地与A4-8住宅混合公建用地的位置进行调整。该公示内容并没有说明调整规划的理由。
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开发商告诉记者,本次调整规划,即使该地块可售的总建筑面积没有发生改变,但可以改变项目的均好性,有利于提升销售价格。调高20米而建筑规模不变,意味着建筑将变瘦,从而降低了建筑密度,开发商可对内部环境做更广阔的规划;而公园里的土地适合做低密度高端住宅,增加项目内住宅混合公建用地与公园用地的相邻面积,可以增加景观的均好性。
昨日,记者按中化方兴的要求发送了采访提纲,但是直到截稿时,仍未收到回复。
规划委称将视公示结果而定
“如果中化方兴成功改了规划,那么对当时参与拍卖的其他开发商来说很不公平”,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开发商表示,如果当时规划就是改后的状态,可能另一些原本志在必得的企业会继续拼下去,最终的结果很难说。”不过,昨日,多家当时参与拍卖的开发商均不愿对此事表态。
而北京市规划委昨日表示,中化方兴公司提出调整规划的原因,是准备通过提高建筑高度达到减少小区建筑密度的目的。根据《城乡规划法》第43条“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规划条件进行建设,确需变更的,必须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部门提出申请”的规定,开发企业可以申请调整规划。此次对中化方兴公司修改规划的申请进行为期30天的公示,是依法征求规划地段内利害关系人的意见,也包括当初参加土地竞拍的其他竞买者的意见,公示期间收集到的意见,规划委将在公示期结束后进行整理分析,并公布意见的采信情况。 (记者张学冬 杨娟娟 李宛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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