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要闻 图片 发展观察 新闻跟踪 经济发展 减贫救灾 社会发展 全球招标投标 商务资讯 观察思考 发展报告 数字报告 白皮书 中国之窗 世行在中国
专家专栏 政策解读 宏观经济 区域发展
行业动向
行业规划 金融证券
金融法规
贸易发展 工程项目/ 数据库/周刊 企业发展
国情公报 经济数据 经济名词 采购商
发展要闻  -限售股转让征税新规不存在追溯执行的问题 透视新规四信号 全文 -今冬北方最严寒天气 京津中小学紧急停课 -京沪筹划新一轮土地储备 国土部督战 全国主要城市土地收入翻倍 -国务院调控现效果 2010房市奠定平稳基调 深圳房价岁末再度疯涨 -5中国船员遭扣押:海盗索千万赎金 解放军今年将压缩非作战人员 -重庆自来水价格本月起将涨价 茅台酒出厂价平均上调幅度为13% -美国电信设备商在华行贿被罚300万美元 众名企中国域名乱被抢注 -内地首座生态电厂投产 缓解鲁电力紧张 6.5万吨进口液化气到岸 -广东发通知允许台胞在粤申办个体户 春节两岸直航航班班次确定 -专家:人民币5年内畅通东南亚 今年最多加息两次 继续适度宽松
首页>>土地资源
海口主城区个人建设住宅将解禁 高度不超4层
中国发展门户网 www.chinagate.cn  2010 年 01 月 04 日 
字号:    打印本文章 写信给编辑

记者昨天从海口市规划局获悉,该局已经完成了《海口市主城区个人建设住宅规划管理暂行规定》的起草工作,现已形成送审稿,提请海口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后,即可正式颁布实施。草案针对在海口市主城区内,个人在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上,新建、扩建、改建本户自用住宅及附属生活设施的行为进行了规范。

草案规定,海口市主城区内的个人建设住宅应当符合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和有关规划技术规定,且应当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草案明确,在海口市主城区内,个人申请建设住宅应当符合6个条件:

(一)个人住宅单独建设的,建筑高度不超过4层,底层层高不得超过4米,二层以上层高不超过3.3米;(二)按照住宅使用功能建设,不得改变住宅使用性质;(三)建筑物主要朝向、间距应符合有关规划技术管理规定;(四)建筑物不得占压用地红线,侵占城市道路、公共绿地、水系河道、公共空间、邻里通道、市政管线埋设区域;(五)建筑物不得破坏市容市貌、妨碍交通、影响消防安全;(六)处理好供水、排水、通风、采光等相邻关系。

草案对于个人建设住宅以“用地整合,统一规划,联合建设”模式建设的,在符合控制性详细规划和有关规划技术规定的前提下,给予一定的鼓励,可以根据用地面积对建筑层数按以下规定给予适当放宽:

(一)用地面积达到800平方米的,建筑层数可按多层控制;(二)用地面积达到2000平方米的,建筑层数可按中高层控制;(三)用地面积达到3000平方米的,建筑层数可按高层控制。

来源: 海南经济报

相关文章:
国内最贵住宅单价19万元/m2落“沪”
北京明年住宅地供应达今年两倍 明后年平抑房价
图片新闻:
中国区域创新能力榜出炉 上海首次跌出前三 江苏跃居第一
京沪筹划新一轮土地储备 国土部背后督战
更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