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之声电台网站近日发表尤塔·瓦塞拉布的一篇文章,题为《资源争夺战已伸向极地》,摘要如下:
寻找资源的争夺战已经进入最荒芜的地带———极地。自从极地的冰层开始融化的那一天起,有些国家就已盘算,从极地深处挖掘宝藏可能是一件划得来的买卖。在北极地区,俄罗斯、美国、加拿大、丹麦和挪威等国家已先后在那里划定了自己的地盘。现在人们又发现了南极的宝藏,然而人们不是发过誓要确保南极地区不受劫掠之厄运吗?
人们估计,在北极厚厚的冰层下面藏有丰富的资源宝藏。随着冰层的不断融化,距离挖掘宝藏的可能性越来越近。美国科学家认为,在全世界的石油和天然气矿藏中,有1/4分布在从格陵兰岛到西伯利亚之间,也就是在北极的地下。不过德国科学家库德拉斯对以上的说法持怀疑态度。他曾常年在位于汉诺威的联邦地质科学及原料研究所工作。库德拉斯说:“北极地下矿藏这一议题,恐怕有炒作的嫌疑。在濒临俄罗斯、加拿大、美国大约200海里的地方能找到石油和天然气,但是超出这一范围,一直深入到北极区域,这样的看法是值得怀疑的。”
人们垂青的不仅是石油和天然气。在南极,人们看重的是那里地下埋藏的铁矿砂以及煤炭。这是可以 肯 定 的 , 其 他 矿 产 还 在 勘探之中,但还无法证明它们的确存在。不过最终的证据要等到钻探拿出的结果。只不过钻探极其昂贵。这也是已涉足北极并希望在那里开采矿产的国家面临的问题。
北极附近的几个国家俄罗斯、加拿大、美国、丹麦和挪威不顾投资风险,它们都处在“淘金”的情绪当中。在距离他们本国200海里的地方,他们现在就可以开始勘探、捕鱼以及开采矿藏。这是联合国海洋法第76条所规定的,这些国家可以部分地将主权扩大到200海里以外。俄罗斯尤其想扩大其海洋权。德国海洋法专家普罗斯说:“俄罗斯同其他接近极地的国家一样,都极想证实人们谈到的海底区域是所谓的大陆架,也就是说这些国家陆地在海里的自然延伸部分。”谁可以证实,谁就有权在北极海底开采地下矿物。
跟这些国家相似,英国认为南极海底有一大片区域是属于他们的。人们猜测,那里地下藏有石油。英国认为,他们在南极占有一块大陆地区,依照联合国的海洋法,就获得了200海里的海洋权。不过国际社会对英国声称的南极大陆占有权不予承认。这样一来,与之挂钩的200海里近海权也就随之不攻自破。
依据1959年12月1日生效的《南极条约》,以南纬60度为界,所有以南区域,不论是土地还是冰川,都不为任何国家所有。到目前为止,全球已有46个国家签署了该项条约,其中包括英国。该条约还规定,所有签约国都必须履行和平利用和以科学为目的的开发南极义务。因为南极不仅对世界气候有很大影响,它还是地球历史活生生的教科书。此外,南极环境保护议定书禁止在2041年前对南极进行任何一项开采项目。
海洋法专家普罗斯希望北极也出台类似协定。不过,这样的协定,需由北极周围国家一同协商并一致通过:“有过类似的努力,虽然是在低水平的基础上,只是着眼于对北极的环境保护。当然各国元首与政府首脑到访格陵兰岛,是有实实在在的经济利益为背景的。在这方面,环境规划究竟扮演了何等角色,是很难估测的。但是人们不能抱有过多的乐观,因为南极的法律地位不同于北极,所以南极的事情不可以一对一地照搬到北极。”王东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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