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要闻 图片 发展观察 新闻跟踪 经济发展 减贫救灾 社会发展 全球招标投标 商务资讯 观察思考 发展报告 数字报告 白皮书 中国之窗 世行在中国
专家专栏 政策解读 宏观经济 区域发展
行业动向
行业规划 金融证券
金融法规
贸易发展 工程项目/ 数据库/周刊 企业发展
国情公报 经济数据 经济名词 采购商
发展要闻  -1-11月全国审计查出违规问题金额2347亿 审计2万余官员 全文 -温家宝专访/全文 直面房价 表现靠人民评价 透露十二五规划信号 -张春江遭调查 或为电信系统30年最大涉腐案/简历 震撼电讯股 -证监会发布创业板年报准则 创业板年报须披露超募资金使用 全文 -中国将成为世界第一出口大国 我国今年遭遇贸易摩擦为历年之最 -我国成在建核电最大国 中国首个千万亿次超级计算机下月启用 -"德新海"轮和船员成功获救 英毒贩阿克毛29日将在中国被处决 -广东顺德公司收购智利30亿吨特大铁矿 电煤合同网签仅1.9亿吨 -中国高铁运营总里程世界第一 武广高铁开通首日上座率近九成 -港中旅与少林寺景区组建公司 将办武术大学 称少林寺不可能上市
首页>>资源动态
新疆出台国土资源监督条例 严查非法占用土地行为
中国发展门户网 www.chinagate.cn  2009 年 12 月 28 日 
字号:    打印本文章 写信给编辑

非法占用土地、擅自改变土地用途、擅自勘探采矿等十类违法行为在新疆将不会再有生存空间。将于2010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土资源监督检查条例》既明确了有关国土资源的违法行为,也明确了监督检查违法行为的执法主体,同时还详细规定了必须要保障举报人和违法者的合法权益。

据了解,条例共27条,将违反国土资源法律行为分为超越权限批准或者未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用途批准用地;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未按照批准用途使用土地或者闲置土地超过法定期限;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未取得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擅自勘查、采矿或者超越批准范围勘查、采矿;圈而不探、以采代探或者未按照认定的勘查设计勘探;非法转让探矿权、采矿权;未按照批准的开发利用方案开采矿产资源;破坏地质环境、地质遗迹以及其他违反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的行为等十项。

条例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检举、控告违反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的行为。如举报人所检举的重大违法行为经过查证后属实,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举报人给予奖励,并对举报人的个人信息严格保密。

条例还要求行政主管部门在发现违法行为时,应当及时赶赴现场进行查处,并在立案之日起60日内作出处理决定,案情复杂的可以延长30日。

来源: 法制日报

相关文章:
国土资源部:目前我国煤层气年产量达7亿立方米
国土资源部:房地产用地闲置两年将无偿收回
国土资源部:五个特定矿种开采实行总量控制
国土资源部对保护性开采特定矿种新规定作解读
中央公开挂牌督办冀豫桂浙粤5起国土资源违法案件
国土资源部:针对部分房地产重点城市调研已结束
国土资源部:1934个单位取得2613个地勘资质证书
图片新闻:
曹操高陵在河南获考古确认 死后寒酸两佳人陪葬(组图)
武广高铁正式开通 武汉到广州3小时 跑出飞机速度(组图)
更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