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近公布的国土资源部通报《2008年全国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管理情况》披露,2008年度全国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入库额为113.4亿元,较2007年的89.6亿元增长26.6%,再创新高。
从全国情况看,2008年,全国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共有21个省(区、市)入库额超过l亿元,分别是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浙江、安徽、江西、山东、河南、广东、广西、四川、重庆、贵州、甘肃、青海、新疆。从各矿种征收情况看,入库额超过l亿元的矿种有:石油天然气、煤、铁、铜、金、钼、铅锌、水泥石灰岩、建筑石材,占全国入库额的92.9%。其中石油天然气占46.7%、煤31.7%、铁4.2%、铜2.2%、金2.5%、铅锌1.6%、水泥石灰岩1.0%、建筑石材1.1%、其他矿种均在1%以下。(记者 丁全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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