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7日上午,陕西省长袁纯清主持召开省政府第二次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陕西省渭河水量调度办法》、《陕西省经营性服务价格管理办法》、《陕西省规划管理暂行办法》。
会议认为,针对渭河用水矛盾,依据国家有关法规,制定《陕西省渭河水量调度办法》.是合理分配水资源,促进渭河流域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改善的一件大事,要按照首先保障城乡居民生活用水,合理安排农业、工业和生态环境用水,防止渭河断流的要求,加强渭河水量的科学分配和有序调度。要认真落实各级政府行政首长和实施部门、机构、单位主要领导的相关责任,落实具体调度措施,把有限的水资源保护好、利用好。
会议指出,规范以提供场所、设施、技术、信息、中介、劳务、传递等方式开展各类有偿服务活动的价格行为,是维护市场价格秩序,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保障服务业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手段。经营性服务价格分为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重要的公用事业和公益性服务、不具备竞争条件的重要中介服务和省政府确定的其他服务价格,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并实行目录管理。经营性服务价格的制定或者调整,应当有利于行业协调发展和保持社会稳定.其中列入价格听证目录或者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应当组织听证。
会议强调,认真制定和充分发挥规划在经济社会发展和资源配置中的怍用,是政府科学管理、规范管理的重要内容。各级政府和各部门,要牢固树立以规划指导工作的理念,重大经济社会发展事项,都要充分调研,制定规划。各级发展改革部门负责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区域规划的编制和管理,政府相关部门负责相应专项规划的编制和管理。各有关方面要统筹协调,落实责任,组织好规划的实施工作,切实降低行政成本和建设成本,提高管理水平和效益水平。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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