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土地供应计划体系将得到进一步完善。10月11日,北京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北京市将首次制定土地储备开发计划,该计划年底前将制定完毕。
9月26日,北京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下发了《关于开展北京市2008年度土地储备开发计划编制有关前期工作的通知》,全面部署各区县上报2008年土地储备开发情况。
连续3年北京市都制定了土地供应计划,但受土地储备量等因素影响,土地供应计划连续3年都未能完成,2008年北京市将通过土地储备计划来保证土地供应计划的实施。
上述负责人还表示,北京市还将加大政府土地储备开发的力度,以加强土地调控,保证土地供应的及时性和充足量,稳定北京房地产价格和结构供应。
2006年,北京市就曾尝试制定土地储备计划,当时全市计划储备开发用地项目200个,总用地面积1万公顷左右。
“由于计划制定得并不完善,因此没有得到批准。”北京市国土资源局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正是土地储备开发计划没有得到贯彻,导致了连续多年的土地供应计划未能完成,成为市场诟病所在。
土地从储备到形成市场供应要经历一系列程序:确定拆迁并列入计划——进行一级土地开发——纳入政府土地储备——进入“招拍挂”程序——确定土地出让结果、形成供应。
从北京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2001年成立以来,北京市土地储备开发一直是国土部门的重点工作之一。由于受到资金、人员等因素的制约,土地储备开发一直处于无计划的自发状态,进而影响到土地供应市场。
此次土地储备开发计划确定了四大原则。
按照《北京市2008年土地储备开发计划框架》,土地储备开发计划要符合城市经济发展规划和土地规划、加大政府土地储备力度、优先开发闲置土地、土地储备向新城和轨道交通地区倾斜等四大原则。
“今后,只有纳入到了土地储备计划的土地,才能上政府土地联席会议审议,才能向市场供应,这就是土地储备开发的意义。”上述负责人强调,由于目前仍是各区县土地储备机构申报阶段,目前全市土地储备开发计划总量还不得而知。
土地储备开发到底由政府来做还是由企业来做?在这个问题上,北京市走过了一条艰难探索的道路。
2005年至2006年,北京市下发了一系列关于土地一级储备开发暂行规定和土地一级开发招标规定,政府储备开发与企业储备开发并肩实施。
“此次土地储备开发中,明确提出了加大政府土地储备开发力度的想法,标志着政府方面要加大土地储备开发的力度,保证土地供应,加强土地宏观调控的想法。”北京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负责人告诉记者。
政府负责土地储备开发中面临的最大问题就是资金。这也是政府把土地储备开发交由企业运作的根本原因。
前不久,北京市副市长翟鸿祥调任华夏银行董事长后,华夏银行为北京市土地储备开发提供了20亿元授信额度,进一步拓宽了北京市土地储备资金的融资渠道。
在授信签约仪式上,北京市国土资源局局长安家盛表示:“随着签约成功,北京市土地储备中心累计获得的授信额度已达234亿元,为进一步实现政府加大对土地一级开发工作主导力度的思路、加大土地的市场供应提供了有力的资金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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