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市政府日前制定的《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十一五”规划》,到2010年上海全市建设用地总量必须控制在2610平方公里以内。为此,上海划定同时期中心城区、郊区、工业、农业、基础设施、城镇居住、农民居住等七大类项目用地的规划红线。
“十一五”期间,上海中心城区将转型为服务业经济全面发展的重要区域,人均城镇建设用地规划从目前的35平方米调整到2010年的40平方米;而郊区则将设定城镇增长边界,全市郊区城镇建设的外延扩张规模控制在250平方公里以内。
规划为工业和农业项目用地的都提出了用地产出率的具体目标,工业仓储用地地均产出率则要从2005年的18亿元/平方公里提高到27亿-30亿元/平方公里,其中工业区单位用地产值达到55亿元/平方公里以上。农业方面,要努力将上海农业用地产出率从目前的900万元/平方公里提升到“十一五”期末的950万元/平方公里左右。
以上海国际航运中心、上海世博会、新农村建设、生态型城市和城市安全保障为重点,“十一五”期间上海对外交通用地将控制在新增70平方公里左右。
居住用地方面,城镇居住用地将优先保证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的土地供应,其供应量不低于居住用地供应总量的70%,并确保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商品住房占新审批新开工商品住房总面积的70%以上;农村居民点将推进适度集中归并,到“十一五”期末争取归并8000至1万个土地利用粗放的自然村落,将全市农村居民点用地从目前的558平方公里调减到450平方公里左右。(记者 季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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