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据《法制日报》报道武汉市中心一块地原是一家国有公司土地,价值至少可达5000万元。两年前被以1300万元卖掉,3000多万元的国有资产流失,而这一切只由于一张只有300字的证明。
汉康物业发展公司(以下称“汉康”)是一家国有公司。
1994年,汉康与武汉住宅投资公司、恒丰经济技术和恒丰联合置业建立了业务关系。3家公司起诉汉康物业称被欠1443万元。
2000年武汉市江岸区法院判决要求汉康返还3家公司共计1319万元。汉康无力执行判决,13亩土地被查封。
2004年3月,武汉市政府督察室提出一份报告,建议由市规划土地局将汉康13亩土地划归恒丰使用。报告中说,13亩地中有8亩在“地铁控制线”之内,这块地只能建“1至3层浅基础建筑”。报告不足300字,盖的是国土资源局的“业务联系专用章”,只是一份复印件。后因领导批示,该方案搁浅。
2004年7月,江岸区法院准备将土地拍卖,并委托武汉国佳房地产评估公司对13亩地价进行评估,所提供的资料里就有这份复印件报告。国佳评估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称:这块地“在2004年7月6日的价值为人民币1178.92万元”。
汉康认为,比照周边价格,这13亩地应该卖3500多万元;加上前期投入至少也值五六千万元,怎么只评了1100多万元呢?
评估报告上写得明白:因为地块下面规划要走地铁,不能盖高层。经汉康询问,计委则明确告知,地铁2号线不从他们地块下面走。
国佳评估公司和法院均拒绝重新评估。
汉康准备筹措资金偿还债务或购回这块地,并交了保证金,领取了参拍证。但拍卖师正要宣布开拍时,参拍证被收回。
当时参拍者只有两家。地块以1200万元起拍,只叫价两次,武汉中环房地产公司即以1300万元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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