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土资源部矿产储量司、财务司联合召开了矿产资源补偿费征管工作座谈会,部署了今年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管理工作的四项主要任务。
这四项主要任务是:一是做好煤炭资源补偿费征收工作。今年要在全面完成煤炭矿山企业核定开采回采率复核工作的基础上,结合部《关于全面开展矿山储量动态监督管理的通知》要求,对矿山企业动用、消耗、损失的资源储量进行动态监测,依据动态监测结果做好实际开采回采率的考核和测算工作,规范确定开采回采率系数,严格计征补偿费,初步实现煤炭资源补偿费征收与储量消耗相挂钩。
二是进一步加大补偿费征管力度。今年补偿费征收要进一步做好清理工作,清理内容包括历史欠缴、补偿费减免和票据使用情况;继续加强依法征收,在开展矿山储量动态监管工作基础上,对补偿费征收台账进行摸底调查,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建立完善补偿费征收信息通报交流机制;进一步规范补偿费减免工作。
三是加快资源税费改革研究,完善制度建设。
四是加强协调配合,加大征管人员培训力度,提高征管队伍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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