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此间海洋与渔业局获悉,从今年开始,青岛市普通市民可通过竞拍的方式购买某个海域的使用权,使用权最长可达五十年,“用海费”最低为每公顷三十万元人民币。
据了解,财政部和国家海洋局联合发布的《关于加强海域使用金征收管理的通知》于今天开始正式实施。
根据这一通知要求,青岛市实行“按级定价”的海域有偿使用制度,即根据海岸线和近岸海域的自然禀赋和经济价值状况,把青岛海域分为六个等级,海域使用金征收数额按等别确定,最低征收额为每公顷三十万元(在六等海域用于建设用海项目),最高征收额将高达一百九十五万元(在一等海域处置废弃物)。在同一海域具有两个以上意向用海单位或个人的,采取招标、拍卖方式出让海域使用权,拍卖办法将于年内制定。
据悉,海域使用金上缴分为一次性缴纳和逐年缴纳两种方式,其中,填海造地用海、构筑物用海中的非透水构筑物、跨海桥梁和海底隧道等类型用海需一次性缴纳海域使用金。使用海域不到半年的,按照年征收标准的一半一次性上缴海域使用金。
此前,全国沿海海域综合划分等级工作已经展开,青岛的市北区、市南区和四方区海域与上海的浦东新区海域、广州的番禺区海域等一同被国家海洋局划分为一等海域。(崔武 李进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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