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发改委网站消息,为促进循环经济发展,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了《“十一五”资源综合利用指导意见》。发改委有关负责人表示,中国矿产资源总回收率和共伴生矿产资源综合利用率分别为30%和35%左右,比国外先进水平低20个百分点,发展潜力巨大。
该负责人表示,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但粗放型的经济增长方式并没有根本转变,资源约束矛盾日益突出,环境压力越来越大。资源、环境对经济发展的制约已成为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最突出的问题。随着人口增加和工业化、城市化进程加快,资源消费强度将进一步加大,必须加快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与发达国家相比,中国资源综合利用水平差距较大。
该负责人指出,中国矿产资源总回收率和共伴生矿产资源综合利用率分别为30%和35%左右,比国外先进水平低20个百分点。木材综合利用率约60%,发达国家一般在80%以上。此外,大量的废旧家电和电子产品,大量的废有色金属、废纸、废塑料、废玻璃、废旧木质材料等,还没有得到有效的利用,既浪费了资源,又污染了环境。据测算,到2010年,通过矿产资源综合利用和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每年可为国家提供的矿石产量为:煤炭2.5亿吨;煤层气32.5亿立方米;石油700万吨,其中利用低品位难利用储量开发500万吨,利用采残矿100万吨,利用非常规油页岩和油砂资源生产石油100万吨。中国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若提高1个百分点,每年可减少约1000万吨废弃物的排放;粉煤灰综合利用率若能提高1个百分点,可以减少排放近200万吨,并将使环境质量得到极大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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