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30日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了解到,“十一五”期间,国家将加快推进海水利用,其中包括支持海水淡化水进入城市供水管网。
“十一五”期间,国家将严格限制在沿海地区新建以淡水为水源的高用水项目,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利用海水,支持海水淡化水进入城市供水管网。
根据《海水利用专项规划》,到2010年,我国海水淡化能力将达到日产80万至100万立方米,年海水直接利用能力达到550亿立方米,海水利用对解决沿海地区缺水问题的贡献率将达到16%至24%。
“十一五”期间,国家将加快海水利用关键技术与设备国产化进程,努力掌握核心技术,解决技术瓶颈;继续深化水价改革,研究制定鼓励海水利用的财税政策,拓宽融资渠道,鼓励各类社会资本投资海水利用产业。
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指出,实现“十一五”海水利用规划目标,要以海水淡化和海水直接利用为重点,坚持海水有效替代与优化沿海地区水资源结构相结合,坚持海水利用与保护海洋生态环境相结合。
加快海水利用是解决沿海地区淡水资源不足,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措施。到2005年底,我国海水淡化水日产量已达12万吨,海水直流冷却水年利用量已近480亿立方米。(记者 刘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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