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部日前公布的“2005年城镇房屋概况统计公报”显示,2005年我国城镇住房建设继续较快发展,人均住宅建筑面积升至26.11平方米,户均住宅建筑面积升至83.2平方米,住宅私有率更是高达81.62%。
不过,房地产业人士表示,持续增长的数据背后也隐现出我国房地产市场的供需矛盾。特别是过高的住宅私有率,成为房价被逐利方不断推高的因素之一,楼市调控应当提倡理性置业。城镇户均住宅83.2平方米公报数据显示,至2005年底,我国城镇房屋建筑面积164.51亿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107.69亿平方米,占房屋建筑面积的比重为65.46%。从地区来看,东部地区城镇住宅建筑面积为53.67亿平方米,中部地区为30.33亿平方米,西部地区为23.69亿平方米。2005年我国城镇人均住宅建筑面积则达26.11平方米,其中东部地区为28平方米、中部地区为23.9平方米、西部地区为25.24平方米。城镇人均住宅建筑面积排名前3的省市分别为浙江(34.80平方米)、上海(33.07平方米)、北京(32.86平方米)。
住宅私有率过高隐现矛盾引人关注的是,至2005年底,我国城镇私有住宅建筑面积为87.9亿平方米,且住宅私有率从2002年的72%升至81.62%。城镇私有住宅情况的统计数据显示,我国各地区的住宅私有率都已较高且差距不大。其中,东部地区私有住宅建筑面积为44.32亿平方米,住宅私有率为82.58%;中部地区私有住宅建筑面积为24.17亿平方米,住宅私有率为79.69%;西部地区私有住宅建筑面积为19.41亿平方米,住宅私有率为81.93%。
“住宅私有率的提高一方面显示出我国住房的市场化发展是成功的,居民的住房条件逐步改善,且越来越多的人拥有自己的资产。而另一方面,多大比例的私有住房才是对一个国家、一个市场发展有利的问题也值得我们探讨。”中国指数研究院华东分院副院长陈晟认为。“与发达国家的住房私有率比较,如美国为68%、英国为67%,我国的数据是非常高了,但这也预示着我们倡导住宅梯级消费、发展住房社会保障的成长空间。”陈晟表示,“我国住宅私有率的提高与居民的置业习惯有关,政府调控楼市的任务除了调整供需、规范市场、稳定房价,更包括保障低收入人群居住需求,提倡理性的置业观念,如引导购房能力不足的人群先进入租赁市场,以缓解供需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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