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国国务院安委会的要求,山西决定争取用三年左右时间解决小煤矿问题,严防已关闭的矿井死灰复燃,确保实现“十一五”期末全省矿井总数控制在二千五百个以内。
据了解,按照国务院安委会要求,各省、市要从二○○五年七月到二○○八年六月,用三年时间,基本解决小煤矿发展过程中存在的数量多、规模小、办矿水平和安全保障能力低、破坏和浪费资源严重、事故多发等突出问题。
山西结合自身实际,要求相关部门要严厉打击煤矿超层越界等非法、违法开采行为,严防已关闭矿井死灰复燃;限期关闭和淘汰生产能力落后、布局不合理、违法组织生产、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煤炭资源接近枯竭以及资源整合中被整合的矿井;严格控制新建矿井的规模和数量,新批矿井要严格实行能力置换,通过多管齐下,确保实现“十一五”期末全省矿井总数控制在目标以内。
目前,山西省合法煤矿已由二000年末的八千一百四十四个压减至三千八百六十六个,非法矿通过专项整顿关闭了四千八百七十六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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