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现代化理论出现于20世纪70~80年代。早在20世纪60年代,发达国家出现了三种新现象:(1)经济发展从工业化转入非工业化,工业经济比例持续下降,服务经济比例持续上升;(2)社会发展从城市化转入非城市化(或逆城市化),城市人口向郊区和乡镇迁移;(3)环境保护运动兴起,后现代文化蔓延。显然,经典现代化理论不能解释这些新变化。20世纪70年代以来,学者们纷纷探索发达工业国家的未来发展,未来学和后现代化理论引起广泛关注。
后现代化理论并不是一个完整的理论体系,而是关于后工业社会、后现代主义和后现代化研究的一个思想集合。德国慕尼黑大学贝克教授认为后现代化是“第二次启蒙”。后现代化理论主要有三个来源:对经典现代化和现代性的批判性重构(后现代主义和后现代性)、后工业社会的未来学展望、后物质主义和后现代文化的实证研究等。后现代主义文献可谓汗牛充栋,而且著名的学者和思想比较多。由于篇幅有限,这里简要介绍几种主要观点。
1、贝尔的主要观点
美国学者贝尔是后工业社会理论的代表人物,他在《后工业社会的来临》一书中把社会发展分为三个阶段:前工业社会、工业社会和后工业社会。他从五个方面刻画后工业社会:(1)经济方面:从产品生产经济转变为服务性经济;(2)职业分布:专业和技术人员阶级处于主导地位;(3)中轴原理:理论知识处于中心地位,它是社会革新与制定政策的源泉;(4)未来的方向:控制技术发展,对技术进行鉴定;(5)制定决策:创造新的“智能技术”(Bell,1973)。
贝尔认为:文化领域是意义的领域,是以想象的形式,通过艺术和仪式,特别是那些“不可思议事件”来理解世界的努力。每个社会都要建立一套人们靠之能将自己与世界联系的意义系统。在工业社会,世界变得技术化和理性化。在后工业社会,世界要求合作和互惠(Bell,1976)。如果工业社会以机器技术为基础,后工业社会是由知识技术形成的。如果资本与劳动是工业社会的主要结构特征,那么信息和知识则是后工业社会的主要结构特征(Bell,1973)。
2、利奥塔的主要观点
法国学者利奥塔是后现代主义的一个代表人物,他的《后现代状态》一书促进了后现代主义的兴起。他认为:随着社会进入被称为后工业的年代以及文化进入被称为后现代的年代,知识改变了地位。在最近几十年里,知识成为首要生产力,这已经显著地改变了最发达国家的就业结构,对发展中国家来说也是最主要的薄弱环节。知识的供应者和使用者的关系,越来越具有商品的生产者和消费者的关系所具有的形式。不论是现在还是将来,知识为了出售而被生产,为了在新的生产中增殖而被消费;它在这两种情形中都是为了交换(Lyotard, 1984)。
后现代主义是相对于现代主义的一种思潮,它建立在对现代主义、现代性和现代化运动的种种问题和局限性的反思和批判的基础上。作为经典现代化产物的现代性,带来了极大的物质财富,也带来了理性的专制、机器的统治、人性的淡化、精神的空虚、生态的灾难等人类越来越难以忍受的“现代病”。后现代主义通过对“现代病”的揭露、批判和否定,开阔了人们的视野,为未来发展提供了新线索。德国的尼采和海德格尔被认为是后现代主义的先驱,后现代主义的代表人物包括利奥塔、德勒兹、德里达、福柯、詹姆森、哈维、罗蒂、拉康和鲍德里亚等。
后现代主义既没有统一定义,也没有系统理论,但有一个鲜明特征,那就是对面面俱到的现代性提出挑战(罗斯诺,1988)。美国学者哈桑认为,后现代主义的主要特征包括破坏性、不确定性、破碎性、反正统性、非我性和内在性等(Hassan, 1987)。
后现代主义起源于西方发达国家。根据韦伯斯特词典,后现代指20世纪中叶在西方艺术、哲学、建筑和文化等领域兴起的思潮,它反对现代化运动的哲学和实践,主张复兴传统要素和技术。后现代主义是文化范式的转变,是一种文化转向(钱尼,2004)。从现代文化向后现代文化的转向,带来的变化是深刻的。德国学者科斯洛夫斯基在《后现代文化——技术发展的社会文化后果》一书中分析了后现代文化的特征。他认为:现代化是必要的,但这并不是强迫人们以惟一的技术导向的方式去回应现代化。后现代主义文化毋宁是这样一种社会的文化:它能够用人道的、符合人们意愿的方式实现现代化,同时又保持与往昔、传统的平衡。后现代时期更多地为各种崭新的、以文化为导向的社会、经济现代化形式所决定。后现代文化的特点在于它对科学主义的更富有批判性的新型关系,以文化为导向的经济,以及与进步、与现代化的非空想的明智关系。对于后现代文化而言,现代化并非只有一种形式,而是有多种步骤,这些步骤必须切实地为人们带来益处(科斯洛夫斯基,1999)。科斯洛夫斯基系统比较了现代文化模式与后现代文化模式的差异(表2-6),康纳分析了不同领域的后现代主义文化(康纳,2002)。
文化转向是文化变迁的一种形式,它不仅包括从现代文化向后现代文化的转变,也包括从传统文化向现代文化的转变。关于文化转向,已经有不少研究和文献(Hassan, 1987; Inglehart,1990;Jameson, 1998;Cook, 2000;Sum, 2005;詹姆逊,2000;贝斯特,2002;萧俊明,2004;姜华,2006;比尔纳其,2008),这里不再赘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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