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江西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公报

发布时间:2018-03-11 14:57:51  |  来源:江西省统计局  |  作者:  |  责任编辑:王振红
关键词:增长,全年,数据,上年,年末

十一、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全年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110元,比上年增长9.1%。其中,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8673元,增长8.2%;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2138元,增长9.0%。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13259元,增长6.9%。其中,城镇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17696元,增长5.8%;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9128元,增长7.6%。

全年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6.7万人。共发放创业担保贷款122.9亿元,扶持个人创业8.9万人次,带动就业44.7万人次。年末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数957.3万人,其中,职工672.7万人,离退休人员284.6万人。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人数591.6万人,其中,职工388.8万人,退休人员202.8万人。参加工伤保险人数502.1万人,参加生育保险人数258.9万人,参加失业保险人数282.6万人。向城市低保户发放低保金33.6亿元,月人均补差320元;向农村低保户发放低保金40.1亿元,月人均补差195元。城市居民得到政府最低生活保障人数87.7万人,农村居民得到政府最低生活保障人数169.2万人,农村居民得到政府五保救济人数21.8万人。义务教育阶段免费提供教课书的学生数603.0万名,得到政府资助的家庭生活困难学生数2.8万名。全年开工各类棚户区17.1万套(户),保障性安居工程基本建成20.92万套(户)。城市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率59.2%,比上年提高27.4个百分点。公租房分配入住率达到70%。全面完成了国家下达的12.78万户农村危房改造开工任务。

年末共有提供住宿的社会福利机构1683个,床位数16.3万张,收养人数13.2万人,临时救济困难户13.0万户次。社区服务机构3472个,其中,社区服务中心384个。全年销售社会福利彩票29.6亿元,筹集福利彩票公益金8.6亿元,直接接受社会捐赠1.7亿元。

 十二、资源、环境与安全生产

年末地表水Ι-Ⅲ水质达标比例为81.4%,主要河流监测断面水质达标率88.6%。城市污水、生活垃圾处理率分别达88%和95%,11个设区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达86.1%。森林覆盖率稳定在63.1%,居全国第2位;完成造林面积208万亩,森林抚育560万亩,改造低产低效林150万亩,综合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100平方公里以上。争取赣州列为国家山水林田湖生态保护修复四个试点地区之一,新增17个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新确定16个省级生态文明示范县、60个省级生态文明示范基地。截至年底,共建立自然保护区159处,其中,国家级15处、省级37处、市县级107处。自然保护区面积10681平方公里,占全省国土面积的6.4%。

年平均降水量1996.1毫米,较常年偏多19.2%,位列历史第10位。平均气温18.9℃,较常年偏高0.9℃,位列历史第2位。平均日照时数1485.8小时,较常年偏少9%,位列历史第6位。

全年全社会能源消费总量8747.2万吨标准煤,比上年增长3.6%;万元GDP能耗0.480吨标准煤,下降4.9%,超额完成全年下降2.5%的目标任务。规模以上工业综合能源消费量5248.2万吨标准煤,增长2.3%;万元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能耗0.663吨标准煤,下降6.2%,超额完成下降4%的年度目标任务。

全年安全生产事故2630起,其中,道路交通事故2316起,工矿商贸事故216起,铁路交通事故60起,水上交通事故5起。安全生产事故死亡人数1649人,其中,道路交通事故死亡1261人,工矿商贸事故死亡315人,铁路交通事故死亡38人,水上交通事故死亡5人。亿元生产总值安全生产事故死亡人数0.09人。

注释:

1.本公报中数据均为初步统计数。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着分项与合计不等的情况。

2.地区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和人均生产总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不变价格计算。

3.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1),第一产业指农林牧渔业(不含农林牧渔服务业),第二产业指工业(不含开采辅助活动,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和建筑业,第三产业指除第一产业、第二产业以外的其他行业。

4.规模以上工业统计范围为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企业,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统计范围为计划总投资500万元及以上项目和房地产。

5.对外贸易数据改用人民币计价。

6.邮电业务总量按2010年不变价格计算。

7.万元生产总值能耗、万元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能耗按2015年不变价格计算。

8.常住人口是指实际经常居住在某地区一定时间的人口。按人口普查和抽样调查规定,主要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离开户口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2016年年末,0-14岁(含不满15周岁)人口为924.0万人,15-59岁(含不满60周岁)人口为3013.5万人。

9.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指调查范围内已入小学学习的学龄儿童占校内外学龄儿童总数的百分比。

10.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主要反映高中阶段教育覆盖面,是指高中阶段在校生总数占15-17岁学龄人口数的百分比。

资料来源:

本公报中财政数据来自省财政厅;物价、城乡居民收入和支出、部分农业数据来自国家统计局江西调查总队;外贸数据来自南昌海关;利用外资和省外资金、对外承包工程数据来自省商务厅;铁路客货运输量、周转量数据来自南昌铁路局;公路、水路客货运输量、周转量数据来自省交通运输厅;机场旅客吞吐量数据来自省机场集团公司;电信业务量、移动电话用户数、固定电话用户数来自省通信管理局;邮政业务量、快递业务量数据来自省邮政管理局;旅游数据来自省旅发委;存贷款数据来自中国人民银行南昌中心支行;证券数据来自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西监管局;保险数据来自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江西监管局;教育数据来自省教育厅;科技数据来自省科技厅;专利数据来自省知识产权局;质量检测、行业标准数据来自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艺术表演团体、博物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数据来自省文化厅;广播、电视、报纸、期刊、图书数据来自省新闻出版广电局;测绘数据来自省测绘局;卫生、新农合数据来自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体育数据来自省体育局;城镇新增就业、社会保险数据来自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城乡低保、社会福利、社区服务、社会捐赠数据来省自省民政厅;保障性住房数据来自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扶贫数据来自省扶贫办;造林、森林覆盖率数据来自省林业厅;空气和地表水质量、污染物排放、自然保护区数据来自省环境保护厅;降水量、平均气温、日照时数数据来自省气象局;安全生产数据来自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道路交通事故数据来自省公安厅;其他数据来自省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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