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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面对复杂严峻的经济形势和艰巨繁重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内蒙古自治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主动适应把握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全面落实新发展理念,扎实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扎实抓好保障民生和防控风险工作,全区经济运行呈现总体平稳、稳中有进、稳中提质的良好态势,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稳步提升,人民生活持续改善,社会大局保持和谐稳定,实现了“十三五”的良好开局。
一.综合
年末全区常住人口为2520.1万人,比上年增加9.1万人。其中,城镇人口为1542.1万人,乡村人口为978.1万人;城镇化率达61.2%,比上年提高0.9个百分点。男性人口为1302.5万人,女性人口为1217.6万人。全年出生人口为22.7万人,出生率为9.0‰;死亡人口为14.3万人,死亡率为5.7‰;人口自然增长率为3.3‰。
初步核算,全区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8632.6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7.2%。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1628.7亿元,增长3.0%;第二产业增加值9078.9亿元,增长6.9%;第三产业增加值7925.1亿元,增长8.3%;三次产业比例为8.8:48.7:42.5。第一、二、三产业对生产总值增长的贡献率分别为3.8%、49.0%和47.2%。人均生产总值达到74069元,比上年增长6.9%,按年均汇率计算折合为11151美元。
全年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比上年上涨1.2%。分城乡看,城市上涨1.2%,农村牧区上涨1.1%。分八大类消费类别看,呈现“六升一平一降”。食品烟酒价格上涨2.2%,衣着上涨1.4%,生活用品及服务上涨0.1%,教育文化和娱乐上涨0.7%,医疗保健上涨4.4%,其他用品和服务上涨1.8%;居住价格与上年持平;交通和通信下降1.1%。从工业生产者角度看,工业生产者购进价格和出厂价格分别下降2.6%和1.1%。固定资产投资价格下降0.5%,农产品生产价格下降4.9%。
年末全区城镇就业人员725.4万人,其中,城镇私营个体就业人员427.5万人。年末城镇登记失业率为3.65%。全年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人数为5.8万人。
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突破2000亿元大关,实现新跨越。全年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016.5亿元,比上年同口径增长7.0%;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526.3亿元,比上年增长6.4%。分旗县看,全区103个旗县市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均超过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超70亿元的旗县3个,超20亿元的旗县18个,超10亿元的旗县38个。全区财政用于民生方面支出达2979.4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65.8%;财政扶贫专项资金增长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