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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着力促进民族团结宗教和谐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指出,新疆问题最长远的还是民族团结问题。我们按照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要求和自治区党委的部署,大力开展马克思主义“五观”“三个离不开”和“五个认同”教育,深入推进民族团结宣传教育和民族团结创建活动。全面启动“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组织全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深入乡村,结对认亲、走访慰问,增进了各族干部群众之间的感情,在全社会形成了民族团结的浓厚氛围!
我们认真落实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坚持“保护合法、制止非法、遏制极端、抵御渗透、打击犯罪”的基本原则。创新加强清真寺和宗教活动教育管理服务,加大对爱国宗教人士培养培训和关爱力度。依法治理非法宗教活动,深入推进“去极端化”,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六)着力建设洁净美丽新疆
“建设美丽新疆、共圆祖国梦想”是我们的奋斗目标。我们始终坚持在保护中有序发展、在发展中有效保护,切实把发展建立在生态安全的基础上。实施主体功能区战略,全面加强水源涵养区、自然保护区、生态良好区、世界自然遗产地、风景名胜区、人群密集区生态环境监管。大力开展植树造林、森林抚育和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工作。继续实施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还草、公益林保护、野生动植物保护等工程。启动塔里木河流域胡杨林生态保护行动。
严格环境执法监管,整治违法排污企业,清理整顿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加强重点污染企业环保信用评价和信息公开。深入落实“大气十条”和“水十条”措施,积极推进乌鲁木齐—昌吉—石河子区域环境同治整治。启动水资源监控能力建设新疆二期项目,全面开展地下水超采区治理,严格取水许可制度。深入推进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和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是造福子孙万代的大事,必须坚定不移地保护好我们的生存环境,呵护好新疆的蓝天、白雪、绿水、青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