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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加快推进城乡建设,承载力和宜居度持续提升
城市建设有序推进。加快重大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地铁、翔安机场、海沧新港区、城市快速路系统加快建设。建筑业总产值1106.9亿元,增长25.5%。成为全国唯一海绵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双试点城市,获中央财政20多亿元专项支持。已建成纳入综合管廊的市政管线210公里。规划建设35个公共停车场。建成公共自行车道205公里、站点435个。长泰枋洋水库引水隧道全线贯通,莲花水库主坝顺利完工。基本完成岛内外自来水厂清水互补环状供水体系。完成37处城市易涝点改造。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厂、西部垃圾焚烧发电厂一期等投入使用。目前国际上输送容量最大的100万千瓦柔性直流变项目投入运营。
城市管理更加精细化。推进城市综合管理试点,完善源头管控,开展占道经营、违章停车、油烟噪音扰民等12个专项整治,拆除违建913.6万平方米。新增优化公交线路75条,增投出租车600部。53家运输企业、879辆渣土车纳入管控平台实时监控。成为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试点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100%。连续三届入选中国十大智慧城市,统一实名认证服务和预约挂号两个平台获世界互联网大会表彰。鼓浪屿整治提升取得成效,53个申遗核心要素加快修缮,历史文化魅力日益彰显。
美丽乡村建设持续深入。统筹推进新型城镇化,落实支农强农惠农政策,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1.2万人,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居全省首位。开展造血式扶贫,老区扶建资金由200万元提高到1000万元。实施新村建设、旧村改造、老区山区村改造项目15个,建设移民美丽家园11个。农村有线电视入户率99.9%。探索生态资源保护、产业形态丰富、百姓增收致富良性循环机制,院前社闽台生态文化村建设取得成效,洪塘村、军营村获评中国最美休闲乡村,14个村庄获评省级美丽乡村建设示范典型村。
城乡生态环境持续优化。通过国家生态市考核验收,14个涉农镇街均获评国家级生态镇,93.6%行政村获评省级生态村。专项整治工业污染,淘汰高排放产业,加大黄标车淘汰力度,加强城市道路、建筑施工、堆场料场扬尘治理,空气质量优良率99.18%,在全国74个重点城市中排名第二。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100%。推广许溪、过芸溪整治经验,全面开展九条小流域综合治理。完成环筼筜湖30个和杏林湾52个排污口截污、环岛路42处排洪沟截流,城镇污水集中处理率93.4%。编制海洋生态红线,完成海域清淤1200万立方米。造林绿化950公顷,新增城市园林绿地414公顷,完成水土保持治理667公顷。
(四)加快完善基本公共服务,民生保障更加有力
社会事业繁荣发展。新改扩建中小学项目25个,开建公办幼儿园19所,分别新增学位2万个和5000个。获批全国三个校园足球改革试验区之一。21所中职学校与185家企业建立校企合作实训平台。第二医院三期投入使用,复旦中山厦门医院、厦大附属翔安医院等启动建设,弘爱医院等社会资本办医项目进展顺利。流动人口计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和社会融合示范试点取得成效。国家海峡版权交易中心挂牌成立。国内规划面积最大的儿童公园一期、二期建成开园。成为全国体育产业联系点城市。厦门国际马拉松连续九年获评国际田联路跑金牌赛事,促进了群众性体育运动蓬勃开展。山海协作、对口帮扶工作扎实推进,老龄、残疾人工作不断加强,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得到保障,民族团结宗教和睦,人防海防、档案方志工作全面进步。
民生改善力度加大。总投资2.4亿元的14件为民办实事项目全部完成。全年新增就业18万人。实施新一轮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政策和高校毕业生创业引领计划。企业最低工资标准调高至每人每月1500元。设立规范化镇街劳动仲裁派出庭和社区劳资纠纷综合调解室。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财政补助标准提高至470元,高出国家标准90元。调整医疗服务价格1108项,全面取消耗材加成,社区诊疗报销比例提高至93%以上。在全国率先实现慢性病患者分诊20%目标。降低门诊和住院医疗费社会统筹医疗基金起付标准,每年可减轻参保人员负担1.5亿元。在北上广三地24家医院试点医保就地一站式结算。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提高至月人均3118元,居全国前列。建成366个居家养老服务站。完成老旧小区改造19个,开工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5107套,基本建成7290套。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持续发展,气象、防震、防灾减灾工作稳步提升。
共同缔造成效显著。全国社区治理创新工作会议在厦举行,民政部等在全国推广共同缔造经验。建成镇街、村居全覆盖网格化信息平台,社区普遍成立社企共建理事会。完成村居换届选举。加快“三社联动”,打造143个典范村(社区),持证社会工作者占全省42%,登记备案社会组织3675个。强化危化品、燃气、电梯等重点领域安全监管,安全生产各项指标大幅下降,形势总体平稳向好。深化建设平安厦门,在全国率先实施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地方性法规。建成“阳光信访”信息平台,来信来访批次、人数分别下降34.8%和23.5%。开展打黑除恶、围点整治等专项行动,八类严重暴力刑事立案数下降20%。顺利通过全国双拥模范城创建工作考评。荣获全国文明城市“四连冠”。
政府自身建设不断加强。深入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国务院约法三章,强化效能建设、行政监察和审计监督。基本完成各级行政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办事群众满意率99%。清理规范涉企收费,企业减负超120亿元。分类管理退税企业,办理退税412.2亿元,增长17.2%;网上办税占92%。全市“三公”经费支出减少16.9%。全面完成“六五”普法。坚持依法行政,法治政府评估保持全国前列。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法规草案6件,制定规章2件;修改规章17件、废止13件。在全国率先建立规范性文件网上审查系统,全面落实行政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5万件。政府与法院、检察院、工会互动机制不断完善。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工作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认真办理市人大代表建议337件、市政协提案497件,办复率均为100%,满意率分别为97.9%和95.8%。
各位代表!“十二五”期间,我们牢牢把握中央支持福建加快发展的重大历史机遇,扎实推进产业升级、体制创新等十大行动计划,经济社会发展取得明显进步。一是综合实力得到新提升。地区生产总值年均增长10.6%,人均GDP 1.4万美元。规上工业总产值突破5000亿元,年均增长12.7%。财政总收入突破1000亿元,年均增长15%,地方级财政收入年均增长16%。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累计7277.7亿元。三次产业结构从1.0∶51.1∶47.9调整为0.7∶43.8∶55.5。平板显示、金融服务、旅游会展3条产业链产值分别突破千亿。二是城乡建设迈出新步伐。厦漳跨海大桥、龙厦铁路、厦深铁路、厦成高速建成通车,全国首个自动化码头正式运营,完成厦漳港口一体化整合。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41%,人均公园绿地11平方米,成为国家森林城市。三是改革开放获得新突破。两岸交流合作综合配套改革先行先试92项政策,“一区三中心”建设初显成效。完成新一轮政府机构改革,行政审批事项精简64.6%,名列中国服务型政府十佳城市前茅。实际利用外资92.4亿美元,27家世界500强企业在厦投资或增资扩产。外贸综合竞争力居全国百强城市第五位,进出口额占全省49%。四是改善民生取得新成效。全市财政一般预算70%以上投入民生和社会事业。新增城镇就业75.2万人,转移农村劳动力8.7万人。实现城乡义务教育完全免费和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率先实现大病医保城乡全覆盖,统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和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开展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建成保障性安居工程5.5万套。五是社会治理再上新台阶。全面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协商共治”社区治理体系,实施“以奖代补”项目932个,覆盖全市269个社区。成为全国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实验区,获评全国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城市。连续三届获评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秀城市。荣获全国双拥模范城“八连冠”。
各位代表!成绩来之不易,这是在市委坚强领导下,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大力支持和有效监督下,全市人民齐心协力、艰苦奋斗的结果。我代表市人民政府,向全市人民,向全体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各人民团体、无党派人士、离退休老同志和社会各界人士,向中央和省驻厦单位、驻厦部队、武警官兵、公安干警,向来厦投资者和劳动者,向关心支持厦门发展的港澳同胞、台湾同胞、海外侨胞和国际友人,表示衷心感谢!
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主要有:地区生产总值、固定资产投资、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外贸进出口总额等4项指标未能达到“十二五”预期目标,经济下行压力依然较大;龙头企业不多、带动力不足,发展后劲和创新能力亟待增强;违章停车、流动摊贩等现象仍然存在,部分路段在一些时点存在拥堵,城市综合管理还需加强;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有待提高,教育、医疗、养老等需进一步改善,群众的一些迫切需求尚未得到有效解决,公共安全仍有隐患;政府职能转变还不到位,有的部门回避矛盾、推诿扯皮,有些人员消极作为、不敢担当,个别人员甚至违纪违法。我们要正视这些问题,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