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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去的五年,是生态建设取得显著成效,人民幸福指数不断提高的五年。始终把打造良好的生态环境和生活环境作为重大民生工程,努力增强人民群众的幸福感。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大气质量实现明显好转,优良天数从 2013年的 43天提高到 180天, PM2.5浓度下降 42.2%。累计压减燃煤 998万吨、炼铁产能 158万吨、炼钢产能 160万吨、水泥产能 1850万吨,提前三年完成水泥过剩产能压减任务,提前一年实现“十二五”总量减排目标,为京津冀区域空气质量改善,实现“ APEC蓝”、“阅兵蓝”做出了重要贡献。集中实施洨河、汪洋沟、磁河综合整治工程,主要河流出境断面水质基本达标。五年完成造林 260万亩,森林覆盖率达到 37.2%,荣获“国家森林城市”和“全国绿化模范城市”称号。民生保障水平明显提升。 2015年各级财政用于民生的支出达到 560.5亿元,占财政总支出的比重达到 82.1%,比 2010年提高 20.2个百分点。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达到 28076元和 11600元,年均增长 10.1%和 13%。五年累计解决 287万农村人口饮水安全问题,实现 22.7万扶贫对象稳定脱贫。社会保障体系不断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持续增加,连续十一年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待遇。养老服务业快速发展,千名老人拥有床位达到 32张。五年开工安居工程 16.7万套,全面完成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城乡低保实现应保尽保。社会事业全面发展。教育事业均衡发展, 22个县(市)区全部通过省义务教育基本均衡督导评估;山区教育扶贫经验在全国推广。文化事业日益繁荣,市县乡村四级公共文化服务网络更加健全。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任务圆满完成,在全省率先实现标准化村卫生室全覆盖。人口和计生工作全面加强,计生特殊家庭医养扶一体化服务保障机制更加健全。治安防控体系不断完善,社会大局和谐稳定。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扎实推进,“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全面建立,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好转,连续六次入选全国十大幸福城市。国防动员深入开展,组织举办抗战胜利 70周年系列纪念活动,在荣获全国双拥模范城“七连冠”基础上,顺利通过了第八次考核验收。援藏援疆任务圆满完成。妇女儿童、民族宗教、外事侨务、残疾人、气象、档案、人防等各项事业都取得了新成就。
过去的五年,是政府职能加快转变,自身建设不断加强的五年。市县政府机构改革全面完成,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深入推进,非行政许可审批和行政监管类别全部取消,行政审批事项五年减少 79%。自觉接受市人大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舆论监督,累计办理人大代表建议 1864件、政协委员提案 2957件,办结率均达 100%。反腐倡廉力度不断加大,查处损害发展环境问题 1637件,实施责任追究 1949人,营造了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各位代表!回顾五年的改革发展历程,我们万众一心,开拓奋进,经受住了国际金融危机的巨大冲击,有效应对经济下行压力的严峻挑战,努力克服国内经济“三期叠加”的不利影响,取得了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新成就。这是省委、省政府和市委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全市广大干部群众共同奋斗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市政府,向全市人民,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向各民主党派、工商联、人民团体和社会各界人士,向驻石解放军、武警官兵和政法干警,向中直、省直机关驻石单位,向关心支持石家庄发展的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同胞、台湾同胞、海外侨胞、国内外朋友,致以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中还存在一些突出矛盾和问题,主要是: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还不高,经济增长动力仍处在转换之中,战略性新兴产业尚未形成有效支撑;创新驱动主动力不足,科技成果转化率较低;生态环境压力依然较大,资源环境约束加剧;省会辐射带动作用不强,在京津冀协同发展中的地位有待提升;县域经济整体实力不强,新型城镇化进程不快;民生改善任务繁重,基本公共服务保障能力和社会管理水平还需提高;干部队伍作风建设还需进一步加强,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任务仍然艰巨,发展环境仍需进一步优化。我们一定高度重视这些问题,坚持问题导向,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