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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统筹推进城乡一体化科学发展,着力释放县域经济发展潜能。按照两大平原现代农业综合配套改革部署,更加注重一二三产业融合,进一步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繁荣。一是加快推进农业生产方式转变。突出市场导向,推动种植结构优化调整,启动建设20个现代生态农业高标准示范园区,加快打造沿江优质稻米产业带和五常水稻、双城玉米等有机生产基地,粮食总产量稳定在320亿斤左右,农产品质量和效益持续提升,努力使农业生产实现“种得好、卖得好、种得更好”的良性循环。大力发展现代畜牧业,新建扩建规模化养殖场(区)30个,肉蛋奶总产量保持在300万吨以上。不断提高农业水利化、机械化水平,重点推进通河二甲沟水库等水利工程建设,新建大型农机专业合作社15个,努力夯实现代农业发展基础。二是深入推进产业强县工程。把资源精深加工作为县域工业发展的主攻方向,加快构建以绿色食品为重点、各具特色的农业产业化体系。突出抓好巴木通方依一体化特色产业带建设,加快推进巴彦皮草产业基地、木兰颐康元主食加工等项目,力争县域工业总产值占全市工业比重提高到35%以上。三是深化农村综合改革。巩固扩大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成果,实现四级农村产权交易平台互联互通。积极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推动合作社由生产主体向全方位经营主体转变,鼓励工商资本发展适合企业化经营的现代种养业、农产品加工流通和农业社会化服务,全年新增市级以上农民合作规范社100个、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178家。扎实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年内基本完成31个试点村的改革任务。四是创新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启动市、县和新型农业主体三位一体科技服务试点工作,大力培养新型职业农民,重点推广农民合作社资金互助和农业投保入股新模式,集中打造市级统筹政策性农牧业融资担保服务平台,大力发展“互联网+营销”,使优质农产品卖出好价钱,让农民获得更大收益。五是扎实推进新型城镇化和美丽乡村建设。深入开展国家新型城镇化试点,筹建新型城镇化发展基金,综合改造10个国家和省重点镇。积极推进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入市和一元化户籍制度改革,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大力开展美丽乡村创建活动,打造哈五、哈双等6条示范带,启动建设示范村100个,集中治理自然屯1000个,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130处。突出抓好农村交通体系建设,新建农村公路300公里,交工通车200公里,改造危桥80座,确保木兰松花江公路大桥建成通车,为农业农村发展创造更加有利的基础条件。
(四)加快推进现代化国际化城市建设,着力打造绿色生态宜居家园。进一步提高城市集约高效发展水平,努力让群众在城市生活得更便捷、更舒心、更美好。一是完善城市规划。着手修编城市总体规划(2016-2030年),科学编制城市综合交通、海绵城市等专项规划,精心做好松花江沿线生态景观等重要节点城市设计,为彰显城市风格魅力提供引领和支撑。二是提升城市功能。进一步疏解城市交通堵点,畅通区域微循环,同步推进地铁1号线三期、2号线一期和3号线一期、二期工程建设。配合铁路航空部门,全力推进滨北公铁两用桥、哈站枢纽改造、哈佳、哈牡客专、哈尔滨机场扩建等工程建设。加快实施红旗大街等地下综合管廊试点项目,完善智慧管网信息系统,持续提高城市运行保障能力。积极推进松花江水源供水工程建设和江南主城区二次供水设施改造,努力保证城市供水安全。新增更新公交车辆600台,启动建设公交首末站4座、枢纽站1座,不断提升“公交都市”创建水平。三是强化城市管理。坚持精细化、数字化管理,加大对背街背巷、居民庭院、街路餐饮、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区域环境治理力度,切实提高环卫机械化作业水平。重点推进向阳垃圾场焚烧发电、松北呼兰垃圾场等项目建设,加快构建科学规范的垃圾处理体系。始终保持拆违控违高压态势,从严整治乱停乱放、乱贴乱画等城市顽疾,确保城市面貌和环境秩序实现更大改观。四是改善城市生态环境。深入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持续加大燃煤质量管控和分散燃煤小锅炉撤并力度,确保燃煤电站和热电联产机组稳定达标排放,全部淘汰剩余黄标车,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63%。扎实开展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巩固扩大松花江干流和城市内河治理成果,确保松花江断面水质保持或优于功能区划标准。启动建设松花江群力外滩生态湿地公园,加快建设中东铁路公园,着力打造生态健康休闲宜居集中区。全年人工造林4.6万亩,城区新植树木25万株、新增绿地66公顷,努力使人民群众的生活环境更加宜居健康,让哈尔滨的天更蓝、地更绿、水更清。
(五)坚决破除一切制约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弊端,着力推动重要领域改革取得更大进展。突出问题导向,注重精准发力,强化完善制度,狠抓推进落实,确保改革不断见到成效。一是扎实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继续做好审批事项“接放管”,重点建立部门权责清单动态调整、责任追究长效机制,更好发挥网上审批作用,优化审批流程,更多运用大数据、物联网、随机抽检等方式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切实把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要求落到实处。全面深化部门内设机构“大处室”改革,从根本上解决多头管理、相互掣肘、效率低下等问题。持续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衔接好有关社保政策,完成与审批相关的中介服务机构“事转企”改革任务。二是继续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坚持以管资本为主,完善国资管理体制,加快推进哈投、工投集团改组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积极支持哈电与一重、中核集团战略合作。分类实施国企改革,通过股权多元化等方式,提高哈药、文旅等商业类国企市场竞争力;坚持主业控股、辅业放开,进一步提升交通、供水集团等公益类国企服务效率和节本降支能力。以工投集团所属28户企业为重点,全面推开市属国企二级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探索实施商业类国企骨干员工持股计划。继续推进国企市场化选聘职业经理人,改革市属国企负责人薪酬制度,不断完善现代企业运营管理机制。三是进一步强化财税管理。统筹财政预算资金,深化财政支出绩效考评,建立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创新财政投入模式,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吸引更多社会投资参与公共服务建设。继续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防范和化解债务风险。强化依法治税,切实提高税收服务水平。四是加快发展非公有制经济。落实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全面开展民营经济发展改革试点,着力在扩大市场准入、完善服务体系、创新体制机制等方面取得更大实效。鼓励非公企业参与国有企业改革,重点在城市公共基础设施、新型城镇化、现代农业等领域推出一批投资项目。依托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加快构建覆盖技术支持、创业辅导、融资担保、市场开拓全过程的服务体系,进一步创优非公经济发展环境。五是启动建设哈尔滨新区。作为十八届五中全会后首个获批的国家级新区,哈尔滨新区不仅是国家推动“一带一路”建设、加快新一轮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的重要举措,也为哈尔滨创新增动力、转型促升级提供了新的重大历史性机遇。我们要充分利用哈尔滨新区在深化改革上所具有的先行先试优势,围绕建成中俄全面合作重要承载区、东北地区新的经济增长极、老工业基地转型发展示范区和特色国际文化旅游聚集区,进一步加强顶层设计,积极推进体制机制创新,按照统筹建设、多规合一的原则,编制好新区规划和建设方案,细化配套相关政策,谋划建设一批基础性、先导性、支撑性重大项目,力争新区建设开好局、起好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