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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为民办 15件实事
一、优化教育资源,开工新建、改扩建 49所中小学校。全市计划开工新建、改扩建 49所中小学校,逐步统筹解决城镇普通中小学大班额问题。 (市教育局负责 )
二、强化养老服务,新建打造 100处标准化城市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和农村幸福院。新建打造标准化城市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 30处、农村幸福院 70处。(市民政局负责)
三、促进巾帼就业,实施妇女就业创业工程。依托阳光大姐培训 2万名妇女,安置妇女就业 16万人次。(市妇联负责)
四、化解企业困难,推动 44户困难企业帮扶解困和改革发展。按照“安置职工解决一批、依法破产退出一批,调整改造搞活一批、战略重组发展一批”思路,基本完成 44户困难企业帮扶解困任务,推动企业改革发展。(市国资委负责)
五、加快脱贫解困,实施光伏扶贫工程。选择 100个自然条件恶劣、不适宜种养或发展其他产业的贫困村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总建设规模 5000千瓦,年增加贫困户收入约 500万元。(市发改委、农业局负责)
六、服务三农发展,建设 500处“五小水利”工程。建设“小水池、小水窖、小塘坝、小泵站、小水渠”等五小水利工程 500处。(市水利局负责)
七、凸显青山绿水,实施城区山体绿化工程。完成 26座山体绿化任务,新建续建 15处山体公园。(市林业局、城市园林绿化局负责)
八、控制燃煤污染,实施生活燃煤清洁化治理。严格洁净型煤质量标准,推行洁净型煤和新型炉具替代,依法查处生产、销售、燃用不符合质量标准的煤炭及制品的行为,控制生活燃煤污染。(市经信委、环保局、工商局、质监局负责)
九、减少大气污染,推进燃煤锅炉、工业炉窑淘汰(改造)。完成 134台(座)燃煤锅炉和重点工业炉窑淘汰(改造)。(市环保局、市政公用局负责)
十、推进携河发展,解决济南牌照车辆过黄河收费问题。(市发改委、交通局、财政局,济阳县政府负责)
十一、倡导绿色出行,建设公共自行车租赁系统。建设全市建成区范围内公共自行车租赁系统。(市停车办负责)
十二、保障用水安全,启动 200处居民二次供水设施改造工程。启动 200处居民二次供水设施改造工程,通过设施改造提升、供水企业统一接收管理,保障市民用水安全。(市市政公用局负责)
十三、打造便捷生活,实施“互联网+”信息惠民工程。(市政府办公厅牵头)
1、建设网上公共法律服务大厅。开发掌上公共法律服务手机应用,制作电子地图,方便群众通过网络获取律师、公证、法律援助、人民调解、司法鉴定等法律服务。(市司法局负责)
2、建设智能停车服务诱导系统。建立中心城区道路停车泊位管理和信息服务平台。(市停车办、济南停车集团负责)
3、建设“掌上公积金”手机客户端平台。实现业务在线办理、业务预约、排队实时查询、账户变动通知、贷款还款提醒、智能问答等功能。(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
4、微信办理户籍业务。通过微信实现 4大类、 19小类、 26项户籍业务办理,群众足不出户,通过“济南阳光户政”微信平台就能办理户籍业务。(市公安局负责)
十四、加强群团服务,建成 200家基层群团阵地共同体。由市总工会牵头,以工、青、妇、科协、残联、红十字会为责任单位,从 2016年起 3年内建立覆盖县(市)区、乡镇(街道)、社区(企业)三级基层群团组织服务阵地共同体 600家,健全群团组织“信息、惠民、活动、维权”四位一体工作体系。 201 6年建成 200家。(市总工会负责)
十五、繁荣文化生活, 300场公益演出进基层。组织市属艺术院团深入乡镇街道、社区农村、学校军营等地进行公益演出,全年计划安排演出 300场。(市文广新局负责)